算法治理法律边界浅析——以劳动关系为切入视角

算法治理的法律定位

从部门法归属看,劳动关系场景下的算法治理,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制,同时兼顾劳动法律的平等就业原则。《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这里保护的核心法益,是劳动者的平等劳动权、个人信息知情权,还有劳动关系中的公平信赖利益。说实话,这个领域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太明显了——平台掌握算法的全部参数和调整权限,劳动者连规则都看不到,更别说提出异议了。

互联网平台用工算法治理流程示意图
互联网平台用工算法治理流程示意图

合法与违法的裁判边界

我接触过两份判决,对比下来差异特别明显。

一起是2022年某外卖平台的劳动争议,平台从合作之初就把派单超时规则、奖惩算法全文写进了合作协议,还在骑手APP上线前连续三天弹窗提示阅读,每一页都要求点击确认。后来骑手因为连续超时被扣罚薪酬,起诉平台违法。法院最终驳回了骑手的诉求,认可平台算法治理的合法性。

另一起是2023年某出行平台的争议,平台为了淘汰高龄司机,悄悄调整了派单算法,给高龄司机的远距离订单占比从30%提到了70%,全程没告诉司机任何调整信息。最后司机起诉,法院判平台违法,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两份判决结果天差地别,核心的唯一关键区分变量,就是是否履行算法规则的明示告知义务。没有告知,再合理的规则都是暗箱操作,触碰法律红线。对吧?

2020-2024劳动争议算法案例裁判结果统计图
2020-2024劳动争议算法案例裁判结果统计图

实证观察下的裁判倾向

实证观察下的裁判倾向
实证观察下的裁判倾向

根据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发布的2020—2024年度平台用工争议司法报告,统计显示全国各级法院受理的涉算法治理劳动争议案件,五年间增长了近四倍。87%的败诉案件中,企业败诉的直接原因就是无法证明已经告知劳动者算法规则。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说只要告知了就万事大吉。如果算法规则本身存在明显的不合理差别对待,比如仅因为年龄、性别调整派单优先级,哪怕告知了,也会被认定违法。只是从裁判数据看,绝大多数案件都卡在了告知这一步。

实操层面的风控要点

实操层面的风控要点
实操层面的风控要点

签约前,把所有和劳动者权益相关的算法规则全文打印,安排劳动者在每一页签字确认,将签字原件存入用工档案,留存期限不短于劳动合同终止后2年。

算法规则调整的,调整完成三个工作日内,同时通过手机短信和平台APP弹窗推送调整后的全文,要求劳动者点击确认已读,后台留存点击记录和推送日志,直到劳动合同终止后满3年。

收到劳动者对算法决策的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安排HR或法务出具书面的算法决策依据说明,当面交给劳动者或者邮寄送达,留存送达凭证和说明副本归档。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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