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办公退租潮里的租赁合同解除:卡住千万中小创业者的隐形死结

上周在巷口的冰粉摊见了阿凯,T恤湿了大半,猛灌冰可乐,说刚从共享办公的物业办公室吵完架出来。 他去年凑了二十万开了个小MCN,租了某头部连锁共享办公的12个工位,签了两年合同。现在团队散得只剩他一个,要提前走,解除租赁合同,对方扔出合同给他看——那行小字,夹在十几页合同的中间,写着“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除押金不予退还外,仍需支付剩余租期全部租金”。 说实话,我干法律观察快十年了,看到这种条款还是忍不住骂街。押金你都扣了,人走了东西搬了,你再把工位租给下一家不就行了?还想要两份租金?这不就是抢钱吗?

共享办公的格式陷阱:卡死你的租赁合同解除条款

阿凯签合同的时候,是在对方销售的引导下,在APP上点的“同意”,十几页协议他拉都没拉到底,销售说都是总部统一模板,放心签。谁能想到,模板里埋的全是钉子。
连锁共享办公空置退租工位实景
连锁共享办公空置退租工位实景
现在市面上九成以上的连锁共享办公,用的都是这套逻辑:用低于周边市场价15%的月租金吸引你签长期合同,然后在租赁合同解除环节,把你绑得死死的。你要提前走?可以,押金全扣,剩下租金一分不能少。很多人觉得,我押金不要了不就两清了?哪有这么好的事。 去年我还接触过一个做直播的小姑娘,租了共享办公的直播间,做了三个月不火要走,对方直接起诉到法院,要她付剩余10个月共三万多的租金,最后小姑娘没办法,只能借了钱消了官司,征信上挂了半年的执行记录,找工作都受影响。

为什么普通人拿不到本该属于自己的法定解除权

民法典写得明明白白,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你就能要求解除。哪怕是你自己的原因要走,大不了付合理违约金,哪有让你付全部剩余租金的道理? 阿凯这个事里,对方其实还理亏——上个月共享办公方欠了大业主的租金,大业主停了整层的电梯权限,阿凯他们一周没法正常办公,找物业没人管,这本来就是对方先违约。那阿凯为什么不直接起诉? 他算了一笔账:剩余租期还有14个月,对方主张的租金总共一万八,起诉要交诉讼费,找律师最少花五千,开庭跑下来至少三个月,他现在连自己的社保都快交不起了,哪耗得起? 对方就是吃准了这一点。你敢走,我就给你发律师函,给你挂诉讼纠纷,大部分人咬咬牙就把钱交了。
街道办租赁合同解除纠纷调解现场
街道办租赁合同解除纠纷调解现场
我上个月刷裁判文书网,翻了二十多份同类的判决书,一半以上都是租客忍气吞声签了调解书,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案子,法院认定不合理格式条款无效,调整了违约金,允许提前解除。不是法律不站在租客这边,是大部分普通人耗不起这个时间成本。

新租赁时代,法律得跟着普通人的脚步走

放在十年前,哪有这么多灵活的租赁需求?那时候租办公室都是一租三五年,合同稳定,大家图的就是长期安稳。现在呢?做电商的,做短视频的,做直播的,谁知道明年业务怎么样?今天团队10个人,明天可能就剩2个,今天做这个品类火,明天可能就换赛道了,大家要的就是灵活。 可很多做租赁的商家,还在用十年前的老逻辑,把套在传统不动产租赁上的老规矩,拿来卡这些新业态的创业者,说白了就是靠信息差赚黑心钱。 不过话说回来,我最近也看到不少好的变化。上海上个月出了个判例,共享办公的租客提前退租,法院说,共享办公本身就是为灵活创业设立的产品,不能约定超出合理范围的苛刻解除条件,最后判租客只需要付一个月租金当违约金,剩余的不用给。这个判例一出,我估摸着以后同类案子的风向会变。 阿凯最后怎么解决的?找了街道的人民调解员,去跟对方谈,说真要闹到法院,你们这个条款大概率被认定无效,还丢品牌的脸,最后对方同意,阿凯押金不要,剩下的租金一笔勾销,双方解除合同。 那天吃完冰粉,他骑个电动车走,风把他的T恤吹起来,我看着他背影,突然想,租赁合同解除从来就不是什么写在法典里的抽象问题。它就是一个小创业者能不能体面退场,能不能转身去做下一件事的权利啊。 新的生意出来了,新的租赁模式出来了,规矩也得跟着走,不能让旧规则卡在半路上,把普通人的路给堵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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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共享办公退租潮里的租赁合同解除:卡住千万中小创业者的隐形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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