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浅探——以房屋租赁为切入视角

调解的法律定位

调解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纠纷解决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调解原则」。它保护的法益,本质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与财产处分权,相比判决,它最大的特点是权利义务的内容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天然的不对等——唯一的前提是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能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说实话,很多人对调解的误解从这里就开始了,觉得就是各让一步吃点亏,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写进基本法律的正式纠纷解决渠道,和私了完全不是一回事。

法院民事调解室现场实拍图
法院民事调解室现场实拍图

两类房屋租赁调解的结局对比

我接触过两个同类型的押金纠纷,结果天差地别。第一个案子,租客因为工作变动提前退租,和房东在街道调委会谈成了退一半押金的方案,当场签了加盖调委会公章的调解协议,之后一起到辖区法庭做了司法确认。后来房东反悔不肯退,租客拿着确认裁定书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一周就拿到了钱。第二个案子,同样是提前退租,双方口头谈好了退一半押金,租客搬完家房东直接拉黑,租客起诉到法院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双方的约定,最后只能认栽,一分钱没拿回来。

这里的唯一关键区分变量,就是是否形成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并完成法定确认程序。私下谈的条件再漂亮,没有落到纸面走对程序,本质就是一张空头支票,对吧?

房屋租赁纠纷调解协议范本
房屋租赁纠纷调解协议范本

裁判数据的实际观察

裁判数据的实际观察
裁判数据的实际观察

根据2022—2024年度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房屋租赁纠纷审判白皮书显示,该时间段内全省审结的一万两千余件房屋租赁纠纷中,经人民调解或诉讼中调解结案的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到86.8%,而判决结案的自动履行率只有41.2%。其中所有经过司法确认的调解案件,没有一例因调解协议效力问题引发二次诉讼。

这个数据其实很能说明问题。调解不是和稀泥,是真的能降低后续风险,节省双方的时间成本。不过话说回来,前提是你要走对程序,不然再好的方案也没用。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双方共同前往属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完成基础信息备案,领取并留存加盖调委会公章的备案回执,放入租房合同文件袋一并保管。

租赁期间出现任何争议,无论大小,三日内前往属地调委会完成争议事项登记,将调委会出具的登记凭证拍照后存入个人加密云盘,不要只存在手机本地。

双方谈妥调解方案后,当场在调委会签署制式调解协议书,随后共同向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领取司法确认裁定书后留存纸质原件和扫描件各一份。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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