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给高空抛物画个法律画像

高空抛物归属于民法侵权责任编,情节严重的还会触犯刑法的高空抛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个行为侵害的法益,是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属于典型的公共秩序类法益。 和普通侵权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它存在明显的权利义务不对称——如果查不清具体是谁扔的,整栋楼可能加害的住户都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证明不了就要给受害人补偿。这不是连坐,是立法为了保护弱势受害人不得不做的利益平衡。
民法典高空抛物条款原文截图
民法典高空抛物条款原文截图

无意掉落和故意抛物的差别有多大

我之前看过两个判决,刚好能拿来对比。第一个案子:2022年南方某城市,住户晒在阳台外的晾衣架被大风刮掉,砸坏了楼下停的车,法院判决住户承担车辆维修的全部费用,属于民事侵权。第二个案子:同一年同地区,一个男子因为和楼下发生口角,故意把三个空啤酒瓶从18楼扔到楼下小区人行道,没砸到人,最后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属于刑事处罚。 两个案子都发生在高层,都有物品坠楼,结果天差地别,核心的区分点是什么?其实就是是否主动抛掷具有致人损伤危险性的物品。风吹掉晾衣架是住户疏忽,属于民事过错;故意扔啤酒瓶到人流可能经过的地方,本身就是对公共安全的漠视,已经触犯了刑法,哪怕没伤人也得担责。对吧?
居民小区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实拍
居民小区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实拍

从近三年裁判数据看常见认知误区

从近三年裁判数据看常见认知误区
从近三年裁判数据看常见认知误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发布的2021—2023年度统计数据,全国公开的高空抛物刑事案件一共187件,其中82%的案件被告人都是故意抛掷物品,超过六成的案件发生在1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更值得注意的是,有31%的案件中,被告人抛掷的物品没有造成实际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依然被定罪处罚。 说实话,很多人都抱着侥幸。“我扔个垃圾袋下去,没砸到人就没事”“我就是吓吓楼下的,能怎么样”。真不是开玩笑。现在刑法里的高空抛物罪,本来惩罚的就是这种危害公共秩序的行为,有没有伤人只是量刑的情节,不是定罪的门槛。很多人到进去了才反应过来。晚了。 不过话说回来,谁家里没点放在窗台的小物件,谁能保证一辈子不出疏忽?给大家三个实打实的动作,能帮你避开绝大多数风险。 业主收房收钥匙的时候,把自家阳台、窗台、外墙空调架的所有物品都拍一组全景照片,标注拍摄日期,上传到个人云盘留存。万一后续发生脱落事故,能证明你收房时的物品摆放符合安全规范,避免莫名背锅。 每次气象部门发布大风暴雨预警后,24小时内到阳台、窗台检查一遍,把放置在护栏边缘的花盆、拖把、纸箱这类容易被风刮落的物品挪进室内,全程用手机拍1分钟以内的短视频,保存在手机本地相册不要删除。 要是你发现自己的车或者人被高空坠物砸到,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要求民警调取小区对应区域的公共监控录像,你自己同时用手机拍摄现场全貌和受损部位的原始特写,照片不要修图,原始文件一直保留好。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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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高空抛物——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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