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必须了解的人身损害赔偿常识

上周我在社区普法,有个大姐拉着我絮叨了快半小时。三个月前她去小区门口的超市买东西,踩到地上打翻的牛奶滑了一跤,膝盖缝了五针,花了小一万。超市老板说她自己走路不看路,只肯赔两千,多一分都不出。大姐气不过,又不知道该怎么办,说总不能为了几千块钱去打官司吧?

人身损害赔偿到底是什么?离普通人远吗?

说实话,人身损害赔偿真不是只有打架斗殴出了人命才用得上。 你走在路上被掉下来的广告牌砸了,吃饭被热汤烫伤了,被不牵绳的狗咬了,开车被别人撞了受了伤,甚至你请工人来家里装空调,工人不小心摔了,只要你身体受到的伤害是因他人的行为/过错导致的,都可以走人身损害赔偿要说法。 说白了就是,别人有错,伤了你的身子,就得给你赔钱补你的所有损失。 适用边界也说清楚:如果伤害完全是你自己故意作出来的,比如你为了讹钱故意往人家车上撞,那对方不用赔;如果对方完全没过错,比如你自己硬闯人家已经封了门的废弃工地摔了,那对方也只有很小的责任甚至不用赔;只要对方有错,不管是故意下手,还是不小心闯的祸,都得按比例担责。
日常生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场景图
日常生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场景图

大多数人都踩过坑的两个常见误区

我做了十年公益普法,接触过几百起人身损害的咨询,发现最多人栽在这两个误区里。 第一个误区:只有对方故意伤我才算人身损害,意外就只能自认倒霉?不对。举个最常见的例子,小区物业常年忘了修松动的外墙砖,风吹掉下来砸了你,物业不是故意扔砖砸你吧?但它没尽到管理维护的责任,照样要赔你人身损害。哪怕是你免费帮邻居搬家具,不小心被砸伤了,邻居作为受益人也得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真不是只有故意打人、出了大事才算,大部分我们遇到的都是意外导致的,照样能要赔偿。 第二个误区:我受了伤,想让对方赔多少法院就会支持多少?更不对。我上个月刚碰到一个咨询,小伙子被车蹭了,擦破点皮加轻微骨裂,张口就要十万精神损失费,最后算下来按标准也就赔一万多,剩下的都不支持。为什么?因为赔偿是要看证据、按法定标准来的。你要误工费,就得拿出单位给你扣发工资的证明、打出银行流水;你要医药费,就得拿出医院的正规发票和完整病历,什么凭证都没有,张嘴就要钱,法院肯定不会认。 对吧?很多人觉得我人都伤了,多要点怎么了,真到了法庭上,只认规则不认情绪。
人身损害赔偿维权流程明细图
人身损害赔偿维权流程明细图

真遇到事了,按这三步低成本处理

真遇到事了,按这三步低成本处理
真遇到事了,按这三步低成本处理
很多人一遇到这种事就慌,要么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要么被对方忽悠着签了一次性了结的不合理协议,最后后悔都来不及。给你们说三个具体的步骤,成本都不高,普通人照着做就行。 第一步,第一时间固定所有证据。别忙着先去医院就不管现场了,拿出手机拍,拍现场的痕迹,拍对方的身份信息,拍你的伤口,能找到目击者就留个联系方式,有条件的直接报警,让警察做个出警记录,这个记录以后上法庭就是硬证据。从挂号到拿药的所有诊疗票据、病历、甚至你和对方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都好好存着,原件别丢。我见过太多人把发票弄丢了,最后连医药费都要不全,太可惜。 第二步,优先找免费调解。不是一出事就得打官司。你可以找处理事件的派出所,找社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找居委会物业帮忙协调,这些都是免费的,不用你掏一分钱。很多案子对方就是想耍赖,第三方出面把法律规则说清楚,很多就能调成了,比打官司省大半年的时间精力。 第三步,调解不成再走法律程序。要是真谈不拢,也别害怕打官司。金额不大的案子,法院走简易程序,诉讼费很低,你自己带着材料去法院立案也能办,不用非得请律师。要是你经济条件不好,还可以去当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符合条件的会给你派免费的律师帮忙。 不过话说回来,真要是伤得重、责任扯不清,该找专业律师还是得找,别自己硬扛。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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