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界定——基于2020-2023裁判文书的实证观察

很多人离婚到法院,撕得最凶的从来不是感情,是钱。尤其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边界,一百个案子能有一百种不同的认定结果。

法律层面的清晰界定

夫妻共同财产规则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核心法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该条明确要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这个规则保护的法益,是夫妻基于婚姻身份关系产生的财产共有权,兼顾对付出较多家庭义务一方的公平保护。有意思的是,这里存在明显的权利义务不对称——哪怕你婚后没有一分钱的工资收入,只要你承担了家务、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义务,你照样对配偶婚后的收入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法条原文截图
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法条原文截图

不同情景的判决差异

说两个真实的案子,都是婚后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结果天差地别。 第一个案子,男方父母拿出一辈子积蓄全款买房,购房登记的时候只写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老两口还提前和儿子签了书面赠与协议,明确说这笔出资只赠与儿子个人,和女方无关。离婚的时候女方主张平分,法院最后判这个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男方个人所有。 第二个案子,同样是男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的时候写了小夫妻两个人的名字,也没签任何赠与协议。离婚的时候男方说这是我父母给我个人的,法院最后直接认定这个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判决平分。 这两个案子的差异根源在哪里?很简单,是否完成明确的单方赠与意思表示。就这一个变量,决定了财产的性质,谁也改不了。 说实话,多少父母攒一辈子钱给孩子买房,就是抹不开面签这个字,最后落个人财两空,说出去谁不叹气。
夫妻财产归属公证文件实拍
夫妻财产归属公证文件实拍

2020-2023裁判数据观察

2020-2023裁判数据观察
2020-2023裁判数据观察
我翻看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发布的2020-2023年度婚姻家庭纠纷司法大数据报告,报告里明确显示,全国家庭纠纷中超过六成的争议都围绕夫妻共同财产展开,其中近八成的案件,争议的核心就是没有提前明确财产的归属意思。 很多人觉得,谈钱伤感情,结婚本来就是一家人,分什么你我。话是这么说,可真到过不下去的时候,情分早没了,只剩下钱的拉扯,你拿不出证据,法律也帮不了你。 不过话说回来,明确财产不是防着谁,是把话说在明处,反而少了很多猜忌,对不对? 婚前或者接受大额赠与前,携带双方身份证件到属地公证处,办理书面财产归属协议公证,公证书正本留存一份在个人闲置的银行保险柜中。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笔超过5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对外转出,要求共有人在转账凭证的空白处签字确认,签字后的原件扫描后存入个人加密云盘文件夹留存。 刚出现财产争议苗头的时候,携带所有财产凭证到属地司法局下辖的公益法律咨询服务窗口做一次面对面咨询,咨询后自己手写一份争议要点梳理,存入个人档案袋。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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