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正当防卫的法律画像

正当防卫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核心表述很清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它保护的法益覆盖了个人人身、财产权益,也包括公共利益。最特殊的地方在于权利义务的不对等——侵害人主动发起不法侵害,自担防卫行为带来的损害后果,防卫人不需要对侵害结果承担退让义务,除非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正当防卫条文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正当防卫条文原文

说实话,我见过太多当事人拍着胸脯说“我是正当防卫”,最后判了故意伤害,委屈得直掉眼泪。其实真不是法律偏向谁,是大多数人对规则的认知从根上就错了。

相似情景下的判决差异

相似情景下的判决差异
相似情景下的判决差异

去年我看过两份脱敏的判决,几乎一样的起因,结果天差地别。第一个案子,催债人员破门闯入当事人住宅,一进门就推搡当事人,还拿拳头砸了当事人脑袋,当事人抓起桌边的水果刀划了对方前臂,构成轻伤,法院最终认定正当防卫,无罪。

第二个案子,同样是催债上门,催债人员只是在门口拍门骂街,没有破门也没有动手,当事人开门出来直接拿木棍把对方打成轻伤,法院最终认定防卫过当,判了故意伤害,还赔了钱。

很多人说这不公平,都是催债的找上门,为什么结果不一样?你仔细抠规则,核心区别只有一个: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且具有现实紧迫性

第一个案子,门已经被闯了,人已经动手了,再退就要命了,当然可以防卫。第二个案子,对方只是骂,你直接出去打人,那是你主动发起攻击,哪来的正当防卫?对吧。

不过话说回来,就算都是动手,边界也很模糊。比如长期家暴的受害者,一次家暴结束后趁对方睡觉动手,那就很难认定正当防卫,因为不法侵害已经停止,没有现实紧迫性了。很多人共情受害者,觉得欺负了那么久还手还不对?但法律的规则就是这样,卡的就是这个点。

公开裁判数据的观察

我特意翻了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公开的2020—2022年度正当防卫案件统计数据,数据显示,三年间公开的一审正当防卫案件中,最终认定正当防卫成立的占比不到18%。近七成的不认定案例,都是卡在了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且具有现实紧迫性这个要件上。

要么是事前防卫,对方放了句狠话你就先动手把人打了,要么是事后报复,侵害结束了你反过来追着人砍,这两种情况,几乎没有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可能。

2020-2022年正当防卫认定比例统计图
2020-2022年正当防卫认定比例统计图

你说这个比例低吗?其实放在全球范围看,这个比例不算离谱。立法初衷本来就是限制防卫权的滥用,不是鼓励大家以暴制暴。

聊点实际的,真遇到事该怎么做?

事前,如果对方已经明确放话要伤害你,12小时内拨打110报警并全程录音,把报警记录截图存储在个人云端相册,不要私藏管制器械在家等对方上门。

事中,如果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掏出手机开启自带相机的录像功能,全程不中断拍摄,原始文件保留在手机本机存储,不要做任何剪辑。

事后,一旦防卫行为停止,第一时间拨打110说明情况,留在原地等待民警出警,不对侵害人继续追击,保留现场原状不要清理。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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