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5 08:05:49 分类:案例研讨
前两周跟做国货美妆的阿凯吃火锅,他手机往桌上一摔,屏幕亮着,满屏都是和他品牌一模一样的抖音账号。
太像了。
普通人根本分不出来。
阿凯熬了两年,靠做成分真实的国货护肤品攒了十几万粉丝,刚做出点品牌辨识度,就冒出一堆李鬼。名字差一个偏旁,头像抠掉个小水印,直播间背景和他的几乎一模一样,连上架产品的顺序都抄。很多老粉贪便宜进去买,拿到货烂脸了回头骂阿凯卖假货,他冤不冤?
躲在算法流量池里的新型混淆
放在十年前,反不正当竞争混淆大多是线下批发市场里仿包装仿商标,印个差不多的盒子,摆在一起卖,懂行的能分出来,不懂的一眼看错。现在完全不一样了。
这帮李鬼躲在平台的算法流量池里,专门抢你搜出来的前几位。你投了品牌词的流量,他改个带官方后缀的同名,也投这个词,出价还比你高,用户一搜,先看到他。
说实话,现在用户的注意力也就两三秒。就看个头像名字,点进去就下单,谁会仔细看你是不是真官方?
阿凯统计过,仿冒账号分流了他至少三成的精准客户,每个月少赚十几万不算,品牌口碑砸的坑,补都补不上。
抖音搜索美妆品牌同名仿冒账号截图
不止是电商账号。前阵子看到新闻,有人用AI换脸把头部主播的带货视频剪到自己直播间,假装是主播推荐自己的货,观众进去了大半都以为是真的。还有网红IP,刚火就冒出几十个同名账号卖课,不说自己是仿的,就等着粉丝误打误撞交钱。这些,全都是反不正当竞争混淆的新玩法。
擦边球为什么敢这么嚣张
阿凯最开始找平台投诉,平台说,你得拿出司法机关的认定,我们才能封号。找律师咨询,律师也挠头——很多擦边球就是卡在模糊地带,就等着你告不动。
以前我们说混淆,要求是“相同或者近似”,要足以让普通消费者误认。现在这帮李鬼坏就坏在,我就是不完全相同,就是差一点点,你说我近似吧,我能说我名字不一样,头像不一样,我不侵权。
反不正当竞争法里明确说了,混淆行为就是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这句话说起来简单,落到新场景里,边界太模糊了。
对吧?你说模仿主播的说话语气、穿衣风格算不算?直播间的灯光布景一模一样算不算?账号简介里提一句“原XX品牌创始团队”实际上根本不是,算不算?
正规美妆品牌与仿冒账号头像对比图
之前的“茶颜悦色”诉“茶颜观色”案子,判得解气,那是传统的门店装潢名称混淆。放到现在的线上,很多情况比这个复杂多了。有人就是吃准了小品牌没精力打官司,耗个一年半载,你拖不起,他赚够了钱换个号继续,反正违法成本低得离谱。
法律也得在新土地上重新学走路
法律也得在新土地上重新学走路
很多人觉得反不正当竞争混淆是大公司才会碰到的官司,跟小商家没关系,不对。现在越是刚做起来的小品牌,越容易被盯上,你花了一年半年做流量做口碑,人家零成本就摘桃子。
不过话说回来,这两年我也看到不少有意思的判决。之前有个仿冒网红账号的案子,法院直接认定,即使被告的名字和原告不完全相同,但是原告已经在这个领域有一定知名度了,被告的使用方式足以让公众误认,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混淆,要赔钱。
说白了,法院已经在跟着新场景调整判断标准了。以前判断误认,是把两个商品放在一起让你慢慢分,现在,法官也懂,消费者在手机上刷内容,就是几秒钟的判断,你故意做的这么像,就是冲着让消费者看错来的,那就是混淆。
没有天生就完美的规则,所有的边界都是一个个案子磨出来的。阿凯最后还是起诉了,调解拿到了几万块赔偿,对方也改了名字封号了,虽然转头又有新的冒出来,但至少,他往前迈了一步,法律的边界也就清晰了一点。
你看,我们总说法律要跟上时代,其实不是法条自己长脚跑,是无数吃了亏的普通人,推着法律往前走。今天直播间冒一个李鬼,明天就多划清一寸边界,反不正当竞争混淆,护的不就是踏踏实实做生意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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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直播间里的李鬼:新电商时代的反不正当竞争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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