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董事入场:董事信义义务的旧规则遇上新问题

上个月刷到一条没多少人注意的财经新闻:国内一家做民用生物识别的科创公司,股东大会提名了一个训练好的生成式AI做外部董事候选人,负责公司AI业务的风险评估和战略投票。

全行业都在夸「第一个吃螃蟹」「创新治理」,但翻遍所有报道,没人提最要命的那个问题:这个AI董事,要怎么遵守董事信义义务?出了事,谁来扛?

AI坐进董事会那一刻,旧规则直接卡壳

以前我们聊董事信义义务,说来说去都是自然人的事。你拿了公司的酬薪,坐了董事的位置,就得对全体股东尽忠实、勤勉义务,不能吃里爬外,不能偷懒甩锅。出了事,找你董事本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现在呢?AI坐位置,投票是算法算出来的,决策是训练数据喂出来的。挖一步说,这家公司的AI,训练方是大股东参股的一家大模型实验室。AI董事投出赞成票,同意开放公司的用户生物识别数据给实验室做训练,这算不算关联交易?算不算违反忠实义务?

找AI?AI连银行账户都没有,赔不起一分钱。找提名AI的大股东?那大股东说,AI是独立决策的,我没干预,你找得着我吗?

新鲜吗?新鲜。要命吗?真要命。

AI机器人参加科创公司董事会会议现场
AI机器人参加科创公司董事会会议现场

说实话,这不是什么科幻段子,是正在发生的真事。再过个三五年,估计会有一堆公司赶这个时髦,到时候第一个官司打出来,法院怎么判,现在谁都说不准。

董事信义义务的核心,从来不是空话是算账

很多人一听到「信义义务」就头大,觉得是法学家扯出来的专业黑话。其实说白了,就一句话:你拿了决策权,就得对后果负责,不能揣着好处把锅扔给别人

之前接触过一个案子,某互联网公司的董事,偷偷把公司一个做本地生活的好项目,转到自己小姨子开的新公司里,最后法院判违反董事信义义务,赔了一千多万。逻辑很简单,你用董事的位置拿了公司的信息,给自己谋利,就得买单。

放到现在的新场景里,逻辑没变,只是主体变复杂了。DAO里拍板的核心贡献者,算不算事实上的董事?要不要守信义义务?拿去年的一个虚拟财产案子说,南方某法院判了,DAO的实际管理人,相当于董事,把集体所有的NFT转走,就是违反信义义务,要赔。

你看,不管你叫什么名头,只要你实际行使董事的决策权,信义义务就套在你头上。那回到AI董事的事,谁是那个实际行使决策权的?是AI吗?当然不是。是训练AI的机构,是提名AI的股东,是给AI的决策拍板的背后那个人。对吧?

国内科创公司董事会投票现场实拍
国内科创公司董事会投票现场实拍

之前有人说,我们这个AI是完全独立的,没有任何人干预决策。鬼才信。哪个AI不是人喂数据调参数?没有背后的人,AI连开机都做不到。说白了,很多时候搞AI董事,要么是为了蹭热度炒股价,要么就是想搞点暗箱操作,出了事推给AI,说这是算法自己决定的,我不背锅。这算盘,打得我隔着屏幕都听见了。

旧规则长出新边界,信义义务永远跟着人走

旧规则长出新边界,信义义务永远跟着人走
旧规则长出新边界,信义义务永远跟着人走

不过话说回来,我其实挺乐见这种新试探的。法律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死文字,都是有人先踏出第一步,出了纠纷,才把规则磨得更清楚。

就说董事信义义务,从最早的只控制衡平法下的大股东,到后来成文法约束所有董事,再到现在约束DAO的实际管理人,哪一步不是跟着新的商业形态走的?现在AI来了,也一样。

核心永远不会变:承担责任的主体,永远是具体的人,具体的机构,不可能是一串代码。你提名AI当董事,你就得给AI的所有决策背书,就得承担信义义务的责任。别想着甩锅。

那个提名AI董事的生物识别公司,最后股东大会投票结果出来了,AI董事没选上。几个持股不多的小股东联手投了反对,他们说的话特别实在:我们不懂什么AI治理,我们就知道,出了事得找得到人负责,一个AI担不起信义义务,我们不放心。

你看,最朴素的道理,往往最对。现在新业态冒出来,什么新词都有,好多人拿着新词忽悠人,说什么规则变了,以前的规矩没用了。扯什么淡。信义义务的本质是信任,股东把决策权交给你,就是信你会为全体股东着想,不是为自己谋私。只要做交易,只要有决策,这个信任的底线就不会变。

变的只是,我们得把新的主体,装进规则的框架里,把该谁担的责任,说清楚。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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