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下的后合同附随义务:合同结束了,你的信息还没脱身

上周蹲咖啡馆蹭空调,前同事小周一坐下就摔手机,骂骂咧咧给我看他的短信收件箱。 半年前他在家楼下连锁健身房买了两万块私教课,课上完嫌太远不想续,办完退卡手续,双方签字画押,写着“合同终止,互不追究”。 白纸黑字,两清了吧? 结果呢,现在每天三条推销短信,什么新教练到店、减脂营优惠也就算了,上周他去看房车,中介坐下来第一句话就是“哥,我看你之前血压有点高,要不买个低楼层的?” 给他吓出一身冷汗,一问才知道,健身房把他的体测数据、个人联系方式打包卖给了合作的房产中介渠道。 大部分人遇到这事只会骂一句缺德,没人想过,这其实是商家违反了一项你几乎没听过的法律义务——

合同终止了,义务还没结束?这不是抬杠

很多人对这个词陌生太正常了。以前它就是法条里摆着的冷条文,解决的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你卖了房子,把原来的水电缴费单给新业主;你辞了职,把公司的门禁钥匙交回去,仅此而已。 放到数字时代,一切都变了。 现在任何一笔交易,你都得先掏一堆个人信息换服务:买会员要填手机号,买私教课要填身高体重病史,办贷款要填身份证银行卡住址。合同履行完,你拍拍屁股走了,你的信息还留在商家的数据库里躺着。
用户注销健身APP账号后信息留存提示界面
用户注销健身APP账号后信息留存提示界面
说实话,我上个月想注销一个闲置的外卖会员,翻了八圈设置才找到注销入口,点完之后跳出来一行字:“为满足合规要求,我们将保留您的个人信息三年”。 我都不用你的服务了,你留我信息干嘛?留着过年卖吗? 原来法条里说的后合同附随义务,到今天早就变了核心。原来要求的保密义务,现在变成了不得私自使用、泄露用户个人信息;原来要求的协助义务,现在变成了配合用户完成账号注销、信息删除。 这些不是商家额外施恩,是他们本来就该履行的义务。

踩坑的人千千万,赢官司的没几个

其实早就有人拿这个维权赢了。去年杭州有个判例,一个女生在相亲网站买了三个月的牵线服务,服务到期之后,网站不仅天天发推销短信,还把她的照片和个人简介挂在公开的推荐页,随便什么人都能搜到。 女生一气之下告了法院,法院最后认定,相亲网站服务终止后,没有及时删除用户信息,违反了后合同附随义务,判了八千块的精神损害赔偿。 这案子不大,但信号很清楚。
相亲网站服务到期后用户个人信息公开页面
相亲网站服务到期后用户个人信息公开页面
不过话说回来,赢案子的毕竟是少数。像小周这样被卖了信息的,大部分人连找谁维权都不知道。你去问客服,客服甩出来用户协议给你看——我们早就写了有权留存用户信息哦,你当初自己签的字。 这种霸王格式条款,本质就是无效的。但普通人要较真,时间成本金钱成本太高,大部分人忍忍就算了。 我前阵子碰上个做互联网运营的朋友,喝多了说真话:反正现在大部分用户都不知道什么后合同附随义务,我们留着数据就是留着资源,哪怕不卖,发推销拉新也有用,没人告就万事大吉,告了大不了删了赔钱,怎么算都不亏。 你说气不气? 不止个人信息,现在新业态里好多事都扯得上这个义务。你玩的手游说要停服了,你账号里买了一堆皮肤还没来得及用,公司直接关闭服务器跑路,说服务结束我们没义务退钱,这其实也是违反后合同附随义务——你得给用户退剩余的充值金额,得协助用户转移个人数据啊。 法条没变,但是我们的生活变了,义务的内容自然就得跟着长。

别只骂商家,我们对自己的权利太麻木

别只骂商家,我们对自己的权利太麻木
别只骂商家,我们对自己的权利太麻木
当然,也不能全把锅推给商家。 我们自己呢?大部分人办退卡、注销账号,流程走完就直接删APP走人,根本想不到要提一句“请把我的个人信息全部删除”,更不会留好截图证据,真出了事,连举证都难。 后合同附随义务不是只写给商家看的,是我们每个普通人都得知道的权利:合同结束,绝对不是所有权利义务一刀两断。你留在对方那里的个人信息,你没花完的预存款,都是你自己的东西,你有权利拿回来,也有权利要求对方处理干净。 最近两年最高法出来的典型案例,已经明确把“合同终止后配合用户删除个人信息”划进了后合同附随义务的范围,以后越来越多的法院会往这个方向判。真吃了亏,别嫌麻烦,拿出这个说法去主张,你的权益本来就该被保护。 法律哪是什么刻在石头上不变的文字啊?它一直跟着我们的生活走。以前我们交易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走了就没尾巴,现在所有交易都拖着长长的数据尾巴,那原来的规则就得长出新的内容,托住我们掉在商家那里的权利。 下次你退完卡、注销完账号,别忘了多问一句:把我的信息删干净。 别客气。这本来就是你该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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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数字时代下的后合同附随义务:合同结束了,你的信息还没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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