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帮老城区的张姨调一桩事,现在想起来还唏嘘。她住的单元楼去年装了新电梯,物业借着整改进度,给全楼装了新的人脸识别门禁,还在每层楼道口加了公共摄像头。问题出在张姨家是错层,她家入户门就在楼道摄像头正下方,镜头一转,整个家门都框进去了。
公共安全的大旗,盖得住隐私的坑吗

张姨找物业,说把镜头挪十公分行不行?就偏开我家门就行。物业说,这是业委会投票通过的方案,全楼统一位置,挪了这一个,别人也要挪,乱了规矩怎么办?还说,装摄像头就是为了防盗,你又没做亏心事,怕什么拍?
这话听着真气人。对吧?我没做亏心事就活该把家门天天挂在摄像头底下?张姨老伴儿中风偏瘫,常年在家躺着,平时家里就老两口,进进出出都是熟人,连钟点工都是做了五六年的,哪天有什么人来,全给你记录得清清楚楚,数据存在物业那,物业的保安谁都能调,这能踏实吗?
说实话,现在这种事越来越多。物业搞智慧社区,什么人脸识别进门,智能车牌识别,满小区装摄像头,全拿“公共安全”当挡箭牌。可安全的边界在哪里,谁也说不清楚。全楼投票八成同意,就能随便动剩下两成的隐私吗?
十年前的物业合同,装不下今天的新问题

原来的物业服务纠纷,都是些什么?你物业费涨得没道理,我家漏了你不修,小区路坏了半年没人补。翻出去年各地法院的判例看,你会发现,现在超过四成的物业服务纠纷,全是这种新冒出来的事儿。
上个月我看到另一个案子,小区物业把楼顶公共区域租给运营商装5G基站,每个月收好几千租金,业主要分收益,物业说我帮你管理场地,维护设备,这钱就是我应得的。还有把小区公共游泳池承包给外面培训机构收学费,把公共停车位改成广告位赚营收,全是这种。
原来的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新的利益和新的权利,全卡在旧规则的缝里。民法典写了业主的隐私权受保护,也写了物业可以合理维护公共秩序,可就没人说清楚,摄像头离家门多少公分算合理,业委会过半数同意能不能处分少数业主的隐私权利。连法官判案,都只能靠自由裁量,同一个案子,换个法院可能结果完全不一样。
碰到纠纷别乱怼,这些坑别踩

我碰到太多业主,一肚子火,直接就一句话:我不交物业费了!你不给我解决问题,我就不给你钱。
这真的是最大的坑。不管物业有多不对,你直接拒交物业费,最后打官司大概率是你违约。法院的逻辑很清楚,物业提供了基础服务,你就算对某一项服务不满,也不能拒交全部物业费,你可以告物业侵权,不能直接用拒交来对抗。
那该怎么办?第一步,先留证据。摄像头对着你家,先拍下来,和物业沟通的聊天记录、录音全都存好,别上来就吵。第二步,找调解。现在街道都有专门的物业纠纷调解岗,还有住建部门的物管科,比你直接打官司快多了,也不用花钱。真要闹到法院,调解也是必经程序,大部分案子其实到这一步就能解决。
不过话说回来,物业其实也冤。很多物业想做智慧化升级,想着提升服务,结果没想过边界,一不小心就侵权了。业主也不是没事找事,现在大家日子过好了,对隐私、对自己的权利看得比什么都重,这不是错啊。
你看这些年出的规则,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说了,物业不能强制要求业主用人脸识别进小区,这就是跟着之前的纠纷一步一步长出来的。法律从来不是写在纸面上就完事的,就是这些普通人拉来扯去的物业服务纠纷,一点一点把模糊的边界划清楚,让法律跟着我们的日子一起往前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