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4 15:24:49 分类:案例研讨
前阵子找我咨询的小伙子阿凯,干娱乐自媒体三年,攒了二十多万粉,上个月差点折进去。他蹲在上海一个知名女星的小区门口,连蹲16天,就等拍女星和新男友同框的实锤,结果整栋楼业主联名找物业,物业直接报了警。派出所口头传唤,民警问完话丢下一句:你这行为,够得上寻衅滋事认定了,先回去等通知。
阿凯当时就懵了。
我问他你到底干了什么出格的事?他说真没有。他不闯小区。不骂人。也不推搡。就背着相机往小区大门侧边的台阶上一坐,从早上九点蹲到下午五点,女星出来就举相机拍,不出来就刷手机等。顶多说了两句“姐就拍一张”,对方不理他他也不追上去缠。
原来的寻衅滋事“口袋”,现在装不下新行当
说实话,放在二十年前,这种堵门蹲点的,直接往寻衅滋事里装没什么问题。那时候这个罪名本来就是管那些在街头起哄闹事、骚扰别人的混混。可现在不一样了,阿凯说这是他的工作,他靠拍素材赚广告费吃饭,而且他站的是公共区域,又没进私人领地,怎么就成了寻衅滋事?
问题就出在这。现在越来越多新行当,钻了原有法律标准的空子。跟拍、蹲点、网上挂人、恶意刷屏,这些行为说起来坏,但是套原来的寻衅滋事认定标准,总有地方对不上。
娱乐狗仔蹲守明星小区门口实拍
不少人说寻衅滋事是口袋罪,什么都能往里面装,可这两年司法机关一直在限缩这个口袋的范围,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行为都能塞进来。就说阿凯这个事,你说他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沾不上边。你说他“起哄闹事”?他安安静静蹲那,连大声说话都没有,怎么算起哄?
到底什么叫“情节恶劣”,现在得重新数脚印
其实核心争议,就落在情节恶劣和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这两个认定标准上。
阿凯确实没打人没骂人,可他连续16天蹲在小区门口,一天蹲8个小时,周边的住户是什么感受?业主说,那段时间好多访客不敢进小区,门口开水果店的老板说,营业额掉了快三成,大家都怕自己被拍进素材里发到网上,平白无故成了背景板。
这算不算扰乱秩序?之前有过判例,狗仔跟拍明星到机场,堵在值机柜台不让走,最后定了寻衅滋事。可阿凯这个事,他没堵明星,他扰了整个小区的普通人,这个情节怎么算?
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原文打印页
我之前翻过好几个类似的不批捕决定书,很多时候检察院都会说“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不予起诉。可这个“轻微”的尺度在哪?你蹲一天是轻微,蹲半个月呢?你只拍明星,结果扰了几十个住户,还算轻微吗?
说实话,我当时给阿凯的建议是,主动找业主和明星道歉,删素材赔点钱,争取调解。结果也确实是调解了,没立案没定罪,阿凯掏了三千块精神补偿,这事就了了。可阿凯走的时候问我,下次我在活动现场拍路透,算不算?我在大街上碰到明星拍一张,算不算?我答不上来。
寻衅滋事认定的新功课:得跟着普通人的生活改
寻衅滋事认定的新功课:得跟着普通人的生活改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司法机关其实也在慢慢摸这个边界。以前定寻衅滋事,更多看行为本身有没有违反秩序,现在不一样了,会更多看对普通人日常生活的侵扰程度。
公共人物本来就让渡了一部分隐私权,你在公开活动场合拍,没问题,那是他主动出现在公共空间。可家门口,哪怕小区大门是公共区域,对住在里面的人来说,这就是回家的必经之路,是私人生活的边界啊。你天天蹲在这,换谁能受得了?这不是拍素材,这是骚扰。
可反过来,要是只是偶尔碰到拍一张,就定人寻衅滋事,那也不对。现在多少自媒体靠这个吃饭,一竿子打死整个行业,也不符合实际。寻衅滋事认定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凭感觉装口袋了,得一条一条把边界划出来:蹲点多少次算情节恶劣?影响了多少正常居民算扰乱秩序?行为本身的盈利性会不会加重量刑?
这些都没有现成的答案,得一个案子一个案子磨。
阿凯现在改行了,不再蹲私人小区门口,只去电影节、发布会这种公开场合拍路透,粉丝还涨了十几万。他说,摸清楚法律的边界,比什么都强,赚安稳钱比赚快钱重要。
你看,法律在新的生活里重新学走路,普通人也在跟着法律的脚印调整自己的活法。本来就是这么回事,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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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网红蹲守明星家门口拍素材:寻衅滋事认定,这次卡在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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