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跟做智能门禁的老陈喝茶,杯子刚端起来,他就唉声叹气。被告了。原告是行业里的头部大厂,告他专利侵权。
老陈不服。他说我明明改了人家专利里的一个参数,怎么就侵权了?大厂的专利写的是「人脸识别动态比对阈值不低于0.8」,老陈改成了0.85,功能一样,都是解决低光环境下识别率低的问题,效果也没差,凭什么说我抄?
这不就是很多小创业者共同的误区么?改个数字,换个顺序,把A部件挪到B后面,就觉得自己是全新的技术,不算侵权。
改两个参数就不算侵权?等同原则戳破所有小聪明
字面不同不代表不侵权,这就是专利侵权等同原则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很多人对专利侵权的理解还停留在「一字不差才算抄」,实际上从专利制度诞生那天起,就没这么玩过。

等同原则说穿了很简单:如果被控侵权的技术,和专利权利要求里的技术,是用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而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用动脑子就能想到这个替换,那就算侵权,哪怕你改了几个字、换了几个数值。
放到老陈这件事里,太好懂了。他改阈值从0.8到0.85,本质就是为了绕开专利的字面记载,解决的还是同一个低光识别的问题,手段还是动态阈值比对,效果也没差,这不就是典型的等同侵权吗?
太常见了。我见过改两层结构顺序的,见过把螺丝换成铆钉的,见过把圆形卡扣改成方形卡扣的,核心功能一模一样,就改点无关紧要的外形,真当专利权人申请专利是写作文凑字数呢?
新业态里,等同原则的尺子正在悄悄变
说实话,放在十年前,等同原则更多是用来保护专利权人,防止别人钻字面的空子。放到现在AI、生物科技这些新业态,尺子已经悄悄变了。
之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过一起AI大模型结构的专利侵权案,被告把原专利里的12层编码器改成14层,把注意力机制的位置挪了一位,核心训练逻辑、输出效果完全一样,就是想绕开专利,最后法院认定构成等同侵权。

不过话说回来,这把尺子也不是越收越紧。要是你真的改了核心技术,真的有创新,那肯定不算。比如你把人脸识别的特征提取算法从HOG换成YOLO,哪怕你解决的是同一个问题,那也是全新的技术,怎么都轮不到等同侵权。
最怕的就是那种,核心逻辑全抄,就改点边角料,还腆着脸说自己是自主研发。这种玩法,现在在等同原则面前,基本一告一个准。
普通人做创新,怎么躲开等同原则的坑

很多小创业者说,我就是小本生意,哪懂这么多专利规则?说实话,坑都是可以提前躲开的,就看你愿不愿意花这点功夫。
第一,别光看权利要求的字面,先搞懂专利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什么。如果你的技术和专利解决同一个问题,用的差不多的方法,哪怕改几个数字,也别碰,大概率踩坑。
第二,真要做规避设计,就改核心,别改边角。你改个阈值换个顺序,那不叫规避设计,那叫送人头。真要绕,就换个技术路线解决问题,比如人家用硬件降功耗,你用软件算法降,那才叫真的规避。
第三,产品上线前,花点钱找律师做个侵权分析,真不贵。老陈这次和解,赔了二十多万,提前做侵权分析,也就几万块钱,亏不亏?
太亏了。
现在技术迭代快,很多人都想着先上车再说,躲得过去就赚,躲不过再说。可你要知道,专利侵权等同原则这把尺子,从来都是盯着核心的,你换了衣服换了鞋,骨子里还是那个东西,怎么可能躲得掉?
法律跟着技术走,你玩的那些新花招,它早就准备好了笼子。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