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2 03:59:24 分类:案例研讨
上周跟朋友凑烘焙局,碰到开同城手作蛋糕店的张姐,她全程皱着眉,掏手机给所有人看那堆糟心玩意儿。
四个账号,名字跟她的官方号“张阿婆手作蛋糕”只差一个全角半角符号,头像是直接扒她小红书的宣传图,简介连“动物奶油,当天现做”都一字不差抄过去,甚至还把她顾客晒的好评图直接搬过去,比她自己的号还像真的。
这些仿号开团购,价格比张姐低一半,用的是便宜植物奶油,半个月就接到七个差评,全找上门堵张姐的店门。
你根本想不到,现在混淆行为玩得有多野
放以前,我们说反不正当竞争混淆,想到的都是仿奢侈品logo、仿名牌饮料的包装,都是线下那一套。现在呢?全变了。
这些做灰产生意的,专挑做了三五年、攒了几万同城粉丝的小商家下手。大商家有法务团队,碰了找死,小商家没精力没预算,就算找上门,拖都能拖垮你。
张姐做了五年,所有客源都是老客带新客,口碑是一天天攒出来的,就因为名字差一个点,半个月生意掉了三成,换谁能受得了?
抖音同城手作蛋糕仿冒账号对比图
更绝的还有,现在AI能扒博主的声音,仿主播的脸,开直播卖假货,全挂着正主的名字。普通消费者哪里分得清?点进去就下单,出了问题全找正主。
说白了,就是把你攒了多少年的名气,直接抢过去变现,烂摊子全扔给你。这不是偷,这是明抢。
法律条文没变,但游戏规则全换了
反不正当竞争法里关于混淆的条文,其实很多年没大改,核心就是“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标识,引人混淆”,但什么是现在的“标识”?早就不是只有包装logo了。
账号名、头像、你的声音、你的人设,只要消费者能把它和你对应起来,就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混淆保护的范畴。这话法条上能对上,落到实处全是坑。
首先,你得举证“这玩意儿是我的,而且我先用,有一定影响”。张姐一开始找平台投诉,平台要她拿证明,她拿手机翻自己最早发的朋友圈,说这就是我啊,我2018年就叫这个名字了,没用,平台要公证,要加盖公章的证明,公证一次小三千,仿号注册才几十块钱,成本差了一百倍。
反不正当竞争混淆案件中小商家举证材料清单
上个月看了个公开判决,一个做线上塔罗占卜的博主,十万粉丝,被人仿了号,骗子用她的照片名字骗粉丝买几千块的改运符,最后博主赢了官司,判骗子赔八万,结果呢?骗子早把账号注销钱转走了,连人都找不到,执行了一年多一分钱没拿到。
说实话,现在这帮做仿冒混淆的,比很多小老板都懂规则,专钻空子。你告这个号,他马上注册另一个,名字差个下划线,跟你打地鼠,打到你没精力放弃为止。
被蹭了流量,该先迈哪条腿
被蹭了流量,该先迈哪条腿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我先注册商标不就完了?其实不对,很多小商家一开始做,就是起个名字做生意,谁会刚起步就花几千块全类别注册商标?等做起来了,早就被人家抢注了。
但其实,反不正当竞争混淆的保护,本来就不要求你有注册商标。只要你能证明,这个名字、这个头像,在相关消费者心里,就是对应你的,人家仿了就是让大家认错了,这就够了。
张姐最后没走法院,找了平台的知识产权投诉通道,攒了一堆最早发的内容截图,还有十个老顾客给她写的证言,说我从2018年就在她家买蛋糕,官方号就是这个,平台不到一周就把四个仿号全封了。算是万幸,没闹到法院,但折腾一个多月,瘦了五斤,得不偿失。
不过话说回来,这两年能明显感觉到,不管是平台还是法院,对这种新型混淆行为的容忍度越来越低。去年最高法出的指导案例,已经明确把仿冒社交账号、AI仿声音肖像这类行为,算成反不正当竞争混淆,支持小商家索赔。
只是很多普通人不知道而已。真碰到这种事,别慌,先把对方的页面录屏存证,把你自己最早的经营记录找出来,先找平台投诉,大部分情况平台都会处理,真不行再走法律途径。
这种混淆,最狠的就是吃你攒了多少年的口碑,把你的生意抢了,把骂名留给你。法律不可能提前把所有空子都堵上,但至少现在,它已经在跟着这些新花样往前走了。你占着理,别轻易认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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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当AI仿号蹭同城流量:反不正当竞争混淆下的小商家求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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