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约责任到底是啥?说人话就是“毁约要买单”

绝大多数人都搞错过的两个误区,今天掰明白
说实话,我做了十年律师,接过最多的咨询就是踩了违约责任的坑,大多都是因为误解。 第一个误区:合同写了多少违约金,我违约就必须给多少。不对。我前年接过一个案子,买家买二手房,总价一百二十万,合同写了只要一方违约,就要赔总价百分之二十也就是二十四万的违约金。后来卖家因为家里老人重病不卖了,买家起诉要求赔二十四万,法院最后只支持了八万。为什么?因为买家实际损失也就六万多,法律说了,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就可以请求法院调低。合同写的违约金只是参考,不是板上钉钉的数字,太离谱的话法律不支持。 第二个误区:只有签了书面合同才会有违约责任。很多人觉得我没签字,口头说的不算,我毁约了也不用负责。大错特错。你楼下找师傅通下水道,口头说好八十块通好,师傅收了钱没通好转头跑了,他就是违约,你照样可以找他退钱要求赔偿。哪怕没有书面签字,只要双方都认可约定,也实际开始履行了,就受法律保护,违约一样要承担责任。
真碰到违约责任纠纷,按这三步走,成本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