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的法律界定
高空抛物规则归属于民法侵权责任编,具体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核心表述为: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它保护的法益是小区公共区域内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权与财产权,和普通侵权不一样,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称——被侵权人往往根本找不到具体侵权人,法律为了倾斜保护弱势的受害人,给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物业服务管理人都附加了额外的义务。 说实话,很多人对这条法的理解还停留在“谁扔东西谁赔”,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哪怕没扔,也可能要担责任。
同案不同判的核心区分
我见过两个非常像的案子,判决结果天差地别。 第一个案子,2022年南方某小区,一名业主被高空抛下的矿泉水瓶砸伤手臂,物业第一时间调出全覆盖的高空抛物监控,锁定了15楼的租户,法院最终判决租户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物业无责。 第二个案子,2023年东部某小区,同样是高空坠物砸伤路人,因为物业承诺安装的高空监控全坏了,根本找不到侵权人,法院最终判决物业承担40%的补充赔偿责任。 两个案子被害人都是在小区公共区域被砸,物业都签了物业服务合同,唯一的差异是什么?是否尽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高空安全防范义务。这就是法院定责的唯一核心砝码,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不过话说回来,普通人租房子住,扔个烟头丢个垃圾,总觉得没砸到人就没事。真砸到了,逃都逃不掉。现在监控这么清楚,别心存侥幸。
从公开裁判数据看真实风险

可落地的风险防控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