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陈的茶摊:一场收养关系解除的市井往事

上周三下午,巷口老茶摊飘着今年新摘的炒青香气,穿洗得发白的确凉短袖的王阿婆攥着个蓝布包蹭过来坐,布包角都磨破了,打开来,一沓皱巴巴的纸,全是这些年给养子花的钱的收据——转账凭条、学费收据、连当年买奶粉的小票都压在最底下,纸边起了厚厚的毛。 开口第一句,声音发颤:我要跟我养了三十年的儿子,断关系。

攥在布包里的三十年凉透的心

王阿婆没生养,年轻时候跟老头子跑运输,老头子四十岁走了,留她一个人过。三十年前冬天,她去菜市场买萝卜,菜摊台阶上捡着个裹破棉袄的男婴,脐带都还没长好,哭都发不出声。

那时候办收养手续跑了八趟街道,冻得发烧还在给民政科送自家腌的萝卜干,终于把手续办下来,给娃取名叫小宝,当成命根子疼。

供他读大学,给他娶媳妇,掏空了一辈子攒的八万积蓄给凑首付,这些钱的收据,王阿婆一张都没丢。说实话,我当时翻那沓纸,指尖蹭到那些磨软的纸边,鼻子都酸了。

皱巴巴的三十年前收养手续旧文件
皱巴巴的三十年前收养手续旧文件

变卦是从去年王阿婆摔断腿开始。摔了之后躺床上不能动,打电话叫小宝回来,推说工作忙,媳妇要带娃走不开,一开始还转两百块营养费,后来连电话都不接了。半年多,全靠对门邻居给送口热饭,社区阿姨每周过来帮着洗一次澡。

上个月王阿婆咬着牙卖了老房子,凑钱进了社区养老院,坐了一个小时公交到我这儿,就是问,能不能断了这层关系,让他把这些年花我的钱吐出来。

收养关系解除,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很多人来找我问收养的事,开口第一句都是我养了他这么多年,想断就能断对吧?其实真不是。

法律上卡得很死,如果养子女还没成年,收养人一般不能主动提解除,除非送养人跟你协商一致,毕竟要保护小孩的成长。但王阿婆这个情况不一样,小宝已经三十二了,早成年了。

民法典里写得明明白白,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王阿婆这个,刚好撞上这条。

社区养老院老人晒太阳日常照片
社区养老院老人晒太阳日常照片

不过话说回来,真闹到法院,第一步还是调解。毕竟三十年的养育之恩,哪能说割就割。我之前接过一个类似的案子,老两口开庭前心软,调解和好了,结果回去不到一年,养儿子还是把老头的养老金卡拿走赶人,最后还是再来起诉解除。

王阿婆听我说完,摇着头抹眼泪,说我心早就凉透了,不用调,我就是要个说法。我帮她整理了证据:邻居的证言,打不通的通话记录,社区出具的小宝半年未尽赡养义务的证明,还有那一沓她攥了几十年的收据,一块递了过去。

断了关系,该拿的钱一分都少不了

断了关系,该拿的钱一分都少不了
断了关系,该拿的钱一分都少不了

王阿婆最纠结的不是能不能断,是这些年花的钱能不能要回来。这也是我碰到所有收养关系解除案子里,养父母最关心的问题。

我给她掰着手指头说,你这个情况,是因为养子成年之后遗弃你才要解除的,法律给你撑腰:因养子女虐待、遗弃养父母导致收养关系解除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再说了,你现在摔断腿,没劳动能力,每个月养老金才一千八百块,够不上医药费,解除关系之后,成年养子女照样要给你付生活费,这个跑不了。

开庭那天我陪着去的,小宝来了,穿得人模狗样,低着头说媳妇不让他来,他也难。说穿了,不就是嫌王阿婆是个拖后腿的累赘,怕沾了他小家庭的光。一开始他还说钱是赠与,不愿意给,后来法院把证据摆出来,他也没话讲了。

最后判决下来,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判小宝给王阿婆补偿二十一万,涵盖了这么多年的抚养费还有首付,之后每个月给一千块生活费。

判决下来那天,王阿婆在茶摊请所有人喝了一瓶冰汽水,七十多的人,笑开了满脸皱纹,说这下我终于不用等他电话了,在养老院安安稳稳过完剩下的日子,挺好。

昨天我去养老院给王阿婆送炒青,看见她跟几个老太太打牌,牌桌上摆着切好的西瓜,阳光落在她白头发上,亮得很。

哪有那么多惊天动地的大案,不过都是市井里柴米油盐的糟心事,法律不是摆在哪里看的,它就是给你把理说清楚,让受了委屈的人能转身走,重新过日子。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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