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7 16:07:02 分类:法理精研
上周三我在巷口老陈的茶摊坐著,老远就看见张婶攥着个磨掉壳的安卓手机,一路颠着小脚跑过来,裤脚还沾了点菜市场的烂菜叶。
说要找我评理,是她远房侄女阿秀的事。
阿秀的卤味店,怎么就成了“黑心黑作坊”
阿秀在我们小区西门开了三年卤味店,卤鸭翅卤藕片都是传了三代的老方子,我常去买,味道确实正,价格也实在,一家三口就靠这个店还房贷。
前年开始就有人碎嘴,今年上半年直接传到网上去了。
小区业主群谣言传播聊天记录截图
说什么?说阿秀的卤味全是用病死猪肉做的,还说她儿子欠了几十万赌债,她这是赚黑心快钱,准备赚够了就跑路。
一开始只是几个大妈买菜群里传,后来不知道谁,直接把这话粘贴到了五个周边小区的业主群,还有本地的美食打折群。越传越邪乎,最后变成“阿秀被抓过一次,花钱托关系放出来了”,说得有鼻子有眼,跟真的一样。
好好的生意,半个月就凉了。
原来一天能卖出去七八只卤鸭,后来一天连一只都卖不动。房租到期交不上,儿子本来找了个小区超市的理货工作,人家人事听说了这个传言,直接说“我们不要这种家庭的人”,转头就给辞了。
阿秀躲在张婶家哭了整整一天,眼睛肿得像桃子。
是谁编的这个瞎话?其实谁都心知肚明。就是之前在西门摆摊卖卤味的王大姐,原来她在这里摆,因为缺斤短两被顾客投诉了好几次,后来市场整顿,阿秀盘下了门面正经做,生意稳了,她就只能挪到两公里外的偏僻菜市场,一直记恨着这事。
忍不下这口气,告的时候才懂,传闲话的也跑不掉
说实话,一开始阿秀想忍。她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清者自清,时间长了大家就知道真假了。
可时间哪等她?房贷要还,儿子要吃饭,店关了,她这半辈子的积蓄就全砸进去了。
后来还是张婶拉着她找过来,问我能不能告。
阿秀当时攥着我的袖子,手都在抖,她说“我就是个卖卤味的,我没做过亏心事,我就想要个清白”。
很多人来找我问这种事,第一句话都是“就是她编的谣言,那些转发的只是随便说说,也能告吗?”
我当时就给阿秀说,当然能。只要你转发谣言的时候,没有核实真假,还造成了对方名誉损害、生活损失,一样构成谣言传播侵权,一样要担法律责任。
我们小区那个退休的李姨,不就是最爱转这种闲话吗?她自己加了八个本地生活群,这个谣言她第一个转,还在后面加了一句“我亲眼见过阿秀半夜拉冻肉进门,看着就不新鲜”,你说这不是瞎扯吗?阿秀都是早上从正规肉联厂拉货,什么时候半夜去过?
阿秀回去就把所有的聊天记录都截了屏,打印出来,一叠皱巴巴的纸,抱过来的时候都能闻到上面沾的淡淡的卤香。还有开店两年的流水,传谣前每个月流水多少,传谣后每个月流水多少,差额明明白白摆着,还有儿子被辞退的聊天记录,全整理得整整齐齐。
谣言传播侵权案原告方经营流水证据打印件
不过话说回来,很多转发的人真的不觉得自己有错。李姨后来托人找我说情,说她就是随口转转,哪里想到会犯法?不就是聊个闲话吗?至于这么较真?
至于吗?你随便说一句话,毁的是人家一家三口的生计,怎么就不至于?
判下来那天,卤香又飘回了巷口
判下来那天,卤香又飘回了巷口
案子开审的时候,王大姐还在法庭上狡辩,说她只是“随便说说”,又没说一定是真的,阿秀太小题大做。
法院可不吃这一套。最后判下来,王大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谣主动传播,情节严重,赔偿阿秀精神损害抚慰金加经营损失一共八万元,还要在五个涉事群里公开道歉连续七天。那个转发的李姨,因为转发范围大,还添油加醋加了自己的“亲眼所见”,放大了谣言影响,也判了赔偿五千元,同样要公开道歉。
拿到判决书那天,阿秀特意切了一整盘卤味,放在茶摊给大家吃。她穿了件新的米白色外套,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脸上终于有笑了。
她说她不是为了那八万块钱,就是要给所有街坊说清楚,她阿秀没卖过病死猪肉,她是清清白白做生意的。
我咬了一口卤鸭翅,还是原来那个味道,香得很。
你说这事奇怪吗?奇怪也不奇怪。现在网上网下,谁没听过几句闲话,谁没转过几次不知道真假的消息?很多人总觉得,法不责众,我就是随口一说,随便一转,能有什么事?
可你不知道,你随口吐的一口脏水,刚好落在人家的饭碗上,就能把人家整个人生都弄脏。
那天我坐在茶摊,看着阿秀关了一个多月的店重新开了门,卷帘门拉上去的时候,叮铃一声,挂在门口的小风铃响了,老顾客陆续进门打招呼,卤香顺着风飘过来,飘得整个巷口都是。
其实法律哪有那么远,它就站在阿秀的卤味店门口,帮你把泼在身上的脏水擦干净,帮你把弄丢的清白找回来。
就这么回事。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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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巷口闲话变官司:发生在身边的谣言传播侵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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