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义务不是豪门专属,普通人天天都可能碰到
很多人觉得,赡养老人是各家各户的私事,谈法律太伤感情。可真到了谈不拢的时候,没人说得清规则,最后亲情没了,官司也打输,太不值。
说实话,我做了十年公益律师,接过的赡养案子,百分之九十都是普通人的家长里短。不是什么亿万家产分割,就是几千块医药费、每个月几百块生活费闹出来的矛盾。

很多人到现在都觉得,赡养就是给点钱完事。不对,法律上的要求比这个多得多。
法律上的赡养义务,到底说的是什么?

说白话,赡养义务就是成年子女,对没有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要给生活费,还要照顾生活起居。不止亲生子女,合法收养的养子女、形成了实际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有这个义务。
说清楚边界,什么情况必须履行?首先,父母得是确实需要帮衬。要是爸妈自己有足额退休金,够花,也能照顾自己,那子女可以不用给赡养费,但该有的探望照顾还是得有,对吧?其次,义务不会因为父母偏心就直接消失,法律不会因为父母偏疼哪个儿子,就免除你的赡养责任,这点得拎清楚。
两个最多人踩的坑,你别中招
第一个误区,几乎每个案子里都有人提:“父母当年没养我,我现在凭什么养他们?”
之前我接过一个案子,男方五十多岁,亲生父母当年穷得养不起,把他送给邻村人家养,办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几十年后亲生父母老了,没劳动能力了,找上门要赡养费,他不给,对方告到法院。法院怎么判?不用给。因为合法收养关系成立之后,你和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就断了,自然不用再尽赡养义务。
可要是,父母只是当年条件差,没给你交学费,或者离婚之后没给过抚养费,那你长大了还是得赡养。除非是父母对你有过遗弃、虐待这种严重的故意犯罪,法院才会支持免除你的义务,这点要分清楚。
第二个误区,好多老一辈人至今深信不疑:“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不用赡养老人,都是儿子的事”
这真是老观念害死人。法律写得明明白白,儿子和女儿的赡养义务完全平等。你分家产的时候喊着男女平等,轮到赡养就说女儿不用?说不过去的对吧?哪怕你嫁出去了,户口迁走了,该尽的义务一分都少不了。当然,要是父母一直都是儿子在赡养,女儿确实经济条件差,那可以协商少出点,法律不强求绝对平均,灵活处理是没问题的。

真遇上赡养纠纷,按这三步处理

第一步,先找基层组织调解。就是你们社区的居委会,村里的村委会,大多都有免费的人民调解员,都是街坊邻里,说话大家都听得进去,大多矛盾说开了就能解决,没必要一开始就对簿公堂,伤透亲情。
第二步,找正规渠道咨询别瞎猜。要是调解谈不拢,你拿不准自己该出多少,或者对方要求不合理,可以去当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咨询,要是你经济困难,符合条件还能申请免费律师帮忙,不用花大价钱请律师,成本很低。
第三步,调解不成再起诉。要是真谈不拢,老人家主张赡养费的话,去法院起诉还能免交诉讼费,门槛很低。法院判决之后对方不履行,还能申请强制执行,不用怕对方耍赖。
不过话说回来,法律本来就是最后一道底线,真到了走法律程序那一步,亲情基本上也就剩不下多少了。能坐下来谈的,还是各退一步谈谈,都是一家人,没必要把事情做绝。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