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4 22:00:18 分类:法理精研
正当防卫的法定画像
我们说的正当防卫,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核心表述非常清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它归属于刑法范畴,保护的是正在遭受不法侵害威胁的人身、财产合法权益。和普通的侵权纠纷不一样,这里的权利义务是完全不对称的——防卫人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没有必须先行避让的义务,侵害人因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也不能主张自己的损害权利应当优先被保护。
说实话,很多人对这个基础概念都没搞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正当防卫条款示意图
两个类似案件的判决差在哪
去年我看到两个脱敏的公开案例,案情放一起对比特别有意思。
第一个,几名催债人员不请自来,破门闯入公民住宅,进门就推搡辱骂房主,还动手把房主按在墙上。房主挣扎中摸到玄关的棒球棍,一棍打在带头催债人的胳膊上,造成轻伤。法院最终认定,房主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个,同样是催债,催债人员打完人之后已经转身下楼准备离开,房主气不过,拿出厨房的水果刀追下去,捅了其中一人大腿造成重伤。法院最终认定房主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
两个都是针对催债的反击,结果天差地别,核心唯一的关键区分变量就是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
只要不法侵害还在持续,你还手就符合正当防卫的基础要件。要是不法侵害已经停止,对方已经放弃侵害转身离开,你再追上去动手,那性质就变了——你不是在制止侵害,是在报复,是主动发起新的不法侵害。
正当防卫不是报复的挡箭牌,也不是弱者不能用的护身符,核心框限从来都没有变过。
2020-2023正当防卫案件认定结果统计图
公开数据里的真实倾向
公开数据里的真实倾向
根据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2024年发布的《2020—2023年度正当防卫司法应用报告》统计,这四年间公开的生效判决中,最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案件,92%都满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这个核心要件。而不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案件里,超过76%都是因为侵害已经结束,防卫行为转化为事前加害或者事后报复。
不过话说回来,这几年法院对正当防卫的认定尺度确实在放宽。只要是侵害正在进行,哪怕防卫行为造成的损害比不法侵害本身更重,也不会轻易认定防卫过当。
这其实就是立法要传递的信号——给守法者足够的底气,不让坏人占便宜。
预判可能有不法侵害找上门时,提前拨打110报警备案,全程录音,拿到报警回执后扫描存入个人加密云盘。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条件允许的话掏出手机正对侵害人全程录制视频,原文件不剪辑直接保存在手机本地相册。
防卫行为停止后,立刻留在原地拨打110说明完整事发经过,记录出警民警的执法记录编号,存入个人手机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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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浅析正当防卫——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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