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相邻冰粉店的拉扯,把反不正当竞争混淆的新边界踩实了

上周去老门东找小棠吃冰粉,她正蹲在店门口擦自己的手写招牌,看见我就招手,说你可来了,前阵子差点被隔壁那家店气到关门。

谁把我的“老门东暗号”偷去卖了

她在这个巷口开冰粉店快三年,没做过一次推广,全靠老顾客带新客,大家找她的店根本不用搜大众点评,就认两个标志:一是门口永远摆着半桶冒着冰碴的手搓冰粉,二是玻璃门上贴的那张皱巴巴的手写告示——“天热,冰粉卖完就关门,别跑空”。 去年秋天巷口多了一家冰粉店,店招亮堂堂的,写着“棠记手搓冰粉”。一开始小棠没当回事,觉得同名的人多了去了。直到有个老顾客气冲冲找过来,说在隔壁点了一碗糍粑冰粉,等了二十分钟端上来,跟小棠家的味道差远了,一问价格还贵两块,说“我看你家店招跟之前一样啊,怎么偷工减料了?” 小棠当时就懵了,跑过去站在人家店门口看了三分钟,差点气笑。 人家的菜单配图,是她去年冬天裹着红卫衣蹲在店门口搓冰粉的照片——那是之前本地博主来拍的时候随手拍的,她存了当自己的大众点评头图。连那张手写告示,人家都照着她的字打印成了喷绘,除了把“小棠”两个字换成了“棠记”,连字的歪扭角度都差不多。 真的离谱。
南京老门东巷口两家相邻冰粉店店招对比
南京老门东巷口两家相邻冰粉店店招对比
那阵子她每天都要接三四个走错门的顾客的咨询,说你家怎么现在装修得这么亮堂,怎么味道变了,甚至有人说你家是不是涨价了。她解释到嘴都干了,才反应过来——这根本不是什么“巧合撞款”,是有人专门盯着她攒了三年的那点小名气,直接偷过去当自己的招牌。

别拿“我没恶意”当挡箭牌

那个开店的老板被找上门的时候,还挺委屈,说自己就住附近,也姓唐,开个冰粉店怎么就侵权了?说自己从来没听说过什么反不正当竞争混淆,又没抄大牌的logo,凭啥让他改店招? 说实话,这种辩词我听了不下十次。 很多人对“混淆”的认知还停留在十年前:得是仿冒大牌,得是把“康师傅”写成“康帅傅”,得是卖的东西跟正品差十万八千里,才叫不正当竞争。 根本不是。 去年我跟进过一个小博主的案子,姑娘平时在小红书发自己在出租屋做减脂餐的日常,攒了三万多粉丝,突然有个账号把她的ID改了两个字,连她视频里露出来的那个印着小草莓的隔热手套、墙上贴的减脂计划表都一模一样,开直播卖减脂餐食材,半个月就赚了快十万。最后法院判的时候,根本没要求原告证明自己是多大的网红,就看一点:刷到那个仿冒账号的普通用户,会不会第一反应以为是原来那个博主? 会。这就够了。 法律上的“混淆”从来不是要求你拿着放大镜逐字比对两个商标差了几个笔画,是看普通消费者的第一眼印象。你在老门东巷口开了三年店,常来的顾客一抬头看见个跟你招牌差不多的店,第一反应是“哦这是小棠开的分店”,那不管你说多少句“我没恶意”,都是踩了规则的线。
餐饮商家仿冒相邻小店手写菜单的对比图
餐饮商家仿冒相邻小店手写菜单的对比图

规则正在往普通人这边靠了

规则正在往普通人这边靠了
规则正在往普通人这边靠了
之前总有人说,反不正当竞争是大公司的游戏,是腾讯告字节,是阿里告京东的事,跟开个冰粉店的小姑娘、拍出租屋减脂餐的博主、在小区里开了六年裁缝铺的阿姨有啥关系? 真的不是。 之前看新的司法解释更新,专门把“有一定影响”的范围拆得很细——不用你有全国知名度,不用你拿过什么行业大奖,只要在你服务的那一小圈人里,你的招牌、你的语气、你攒的那点老顾客的认知,是能把你跟别人区分开的,那就受保护。 小棠最后也没打官司。她拿着自己这三年的大众点评评价记录、老顾客的聊天截图、自己拍的原图素材去找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对方上门跟那个隔壁店的老板聊了一下午,当天人家就把店招换了,把偷的配图全撤了,还赔了两千块钱的引流损失。 上周她给我发微信,说自己现在学乖了,把所有自己拍的照片都做了存证,那张手写告示也特意在角落画了个歪歪扭扭的小桃子logo——那是她的小名,也是现在老顾客一眼能认出来的暗号。 哦对,隔壁那个老板现在也学聪明了,最近上新杨梅冰,特意等小棠家的杨梅冰卖了快半个月,才敢上自己的同款,连配图都是自己蹲在店门口拍的,再也没敢偷用别人的素材。 其实哪有什么天生的规则啊。 都是像小棠这样的普通人,被偷了招牌、撬了顾客、攒了好久的小名气被别人轻飘飘拿走的时候,一点点把规则的边界往前推的。你说这是反不正当竞争混淆也好,是街坊邻居之间的互相尊重也罢,本质上不就是:你自己攒的东西,谁也不能随便拿了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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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两家相邻冰粉店的拉扯,把反不正当竞争混淆的新边界踩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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