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1-01 21:28:00 分类:案例研讨
上周三在珠江路地铁口蹲外卖,被旁边蹲得直跺脚的姑娘塞了一肚子糟心事。
她叫小夏,98年的,去年6月在新街口那家带智能体测仪的连锁健身房,花3200办了两年卡。办卡那天前台小姐姐拉着她刷了三次脸,测了体脂、肌肉量、腰椎压力,说这些数据以后能帮她调整训练计划。
今年3月她换工作到江宁,每天通勤要多花一个半小时,按合同约定找前台办了停卡。当时她特意多问了一句:”等我以后真的不用了,你们存的我这些数据能删不?”
前台笑着摆手:”放心,我们肯定不瞎用。”
上个月她把剩余的卡费按合同条款走完退款流程,算下来刚好把之前的账清得明明白白——合同到这儿,按商家的逻辑,算是彻底两清了。
结果退卡刚满一周,她就接到了同品牌旗下产后修复中心的推销电话。对面的客服精准报出她半年前体测时随口提的”久坐腰椎不舒服”,连她平时习惯练臀腿的时间点都摸得清清楚楚。
她当时整个人都懵了。
卡到期那天,商家的”合同义务”真的清零了?
她找健身房前台理论,对方的话差点把她气笑:”我们合同里没写退卡必须删数据啊,数据存在我们服务器里,我们想用在哪用在哪,跟你有啥关系?”
健身房前台办理退卡业务的场景
我当时听完直接给她翻了个白眼。这是什么强盗逻辑?合着合同里没写的,就不算数?
很多人对合同的理解还停留在”签字画押的条款写完,大家就两不相欠”的阶段。你付了钱,我给你服务,服务完了,谁也不认识谁。
哪有这么简单。
别拿”没写进合同”当挡箭牌,这是刻在法律骨子里的规矩
我跟小夏说,你碰到的这个事,说穿了就是商家在躲后合同附随义务。
别被这个术语吓住。说白了就是——哪怕合同里没有白纸黑字写出来,哪怕字面上的权利义务都履行完了,基于之前双方建立的信任关系,你依然要守着那点”不能坑老熟人”的底线。
就像你去朋友家做客,走的时候顺手把人家没关的煤气阀拧紧,难道还要提前跟朋友签个”走的时候关煤气”的协议才算数?
之前有个开电商店的老板找我吐槽,说有个老顾客半年前就完成了退款,现在找上门闹,说他把人家的收货地址、手机号打包卖给了第三方优惠券平台。老板还觉得委屈:”服务都结束了,我拿自己数据库里的信息换钱,跟她有啥关系?”
真的离谱。
民法典中后合同附随义务条款的手写笔记
法律从来没要求过,所有的义务都要写在合同条款里。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拿到的对方的隐私信息、寄存物品、核心数据,合同终止之后,你依然有义务妥善保管,不能随便泄露,不能擅自挪作他用,更不能拿来换钱。这玩意儿不需要你写进合同里,它是默认存在的。
你要是真觉得合同到期就可以为所欲为,那跟你跟朋友吃完饭出门,顺手把人家放在桌边的手机揣自己兜里有啥区别?
现在的”责任尾巴”,早就不是以前帮你保管个寄存包那么简单了
搁十几年前,大家理解的后合同附随义务,还停留在”你在超市存了包,取包时间过了,超市不能直接把包扔了,得帮你保管几天”的程度。
现在呢?
你办了健身卡,合同到期了,商家手里攥着你的人脸数据、体测报告、训练记录;你在平台充了会员,到期不续了,平台存着你的消费偏好、浏览痕迹、甚至你上传的实名认证照片;你租的房子到期搬出去了,房东不能随便把你落下的私人物品当垃圾清走——这些全是合同终止之后,对方甩不掉的”责任尾巴”。
前阵子有个做数字藏品平台的朋友找我咨询,说他们上个月清退了一批违规用户,直接把人家之前在链上存的数字艺术作品给永久冻结了。他觉得自己占理:”用户违规,我们当然有权处理平台上的资产。”
我当时直接给他泼了盆冷水:”你跟用户的服务合同都因为人家退会终止了,你有啥资格扣人家本来就享有所有权的数字作品?这跟你在快递站存了个包裹,你取走包裹之后,快递站还扣着你的东西说’我们之前服务过你,所以你的东西就是我们的’有啥区别?”
其实哪有什么完美的合同啊。
大家签合同的时候总想着把所有能想到的坑都写进去,算得清清楚楚,生怕多花一分钱,生怕少要一分利。但人和人、人和商家打交道,从来不是对着合同条款打乒乓球。哪怕字面上的账算完了,那点基于信任留出来的空隙,就是后合同附随义务要兜住的地方。
小夏最后没跟健身房闹得太僵。她拿着之前的通话记录找了消协,三天之后馆里不仅删了她所有的体测和人脸数据,还给她补了一张免费的体测券当赔礼。
她跟我说,之前总觉得法律是离自己十万八千里的硬邦邦的条文,这次才发现,原来就是在你退了卡、走了人、以为两清了的时候,还有人帮你盯着身后,别让之前你掏真心换回来的信任,被人当成卖钱的私货。
哦对,前几天她给我发微信,说之前那家健身房给她发的推销短信,终于停了。
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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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后合同附随义务:你退完卡转身走的那天,商家的"责任尾巴"还没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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