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终止,义务没结束

后合同附随义务长出了新内容
说实话,很多平台都拿监管当挡箭牌,说我留数据是合规要求。 但合规要求存交易日志,不代表你可以永久保留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和私人内容啊。 民法典里写得明明白白,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看到没,这个「等」字,就是给新时代留的口子。旧物回收放在现在,就是回收你留在人家服务器里的「数据旧物」啊。 去年我跟进过广州的一个案例,用户买了考研网课,考完研之后要求机构删掉自己的人脸识别信息,机构说我们存着是为了防止你转卖账号,结果法院判机构必须删,用的就是后合同附随义务。 还有人卖游戏账号,交易完成之后,原来的号主能不能要求平台删掉自己原来绑定的身份信息?当然可以,合同都履行完了,你留着我信息干嘛?
普通人别怂,这就是你的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