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拿「虚拟资产」抵出资的坑,没人提前说过

「认缴制」不是挡箭牌,出资不实的锅甩不掉
很多人现在有个误区,觉得公司法改了认缴制,我填多少出资都行,什么时候缴都行,就算虚估了也没人查。 大错特错。 认缴制不是让你瞎吹泡泡。说白了,认缴只是给你延期,不是给你免单。真到公司欠债、清算、融资的时候,所有人都会盯着你,当初说的出资缴了没有,值不值那个价。 上个月刚看到一个判例,杭州一家直播公会,创始人拿自己三百万粉丝的抖音账号抵五百万出资,说好了把账号过户到公司名下,结果一直放在自己个人名下,后来公会亏了欠了供货商三百万,供货商直接把创始人告了,法院判创始人在五百万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直接把创始人的房车冻了。 这就是典型的出资不实。 公司法说的很清楚,非货币出资要满足两个条件:能评估作价,能依法转让。你拿出来抵出资的东西,第一得是你自己的,第二得真的值你说的那个价,缺一个都算不实。 别觉得大家都这么干就没事,现在法院的裁判思路越来越清晰,只要债权人或者其他股东起诉,十有八九都会判原股东承担责任。
普通人怎么躲开看不见的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