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货船闯入近海:海事碰撞责任,这次撞到了法律空白区

上个月跟海事局的老周喝茶。他说碰到件邪门事。 浙江舟山外海,一艘国内企业的试验型无人集装箱货船,夜间合规锚泊,被一艘凌晨赶场收网的小渔轮撞了。渔轮船头破洞,半个钟头沉了,船长跳船的时候摔断了腿,渔获全没了。 现在两边扯了三个月,责任还没掰扯清楚。

没人掌舵的船,撞了算谁的?

舟山近海试航无人集装箱货船
舟山近海试航无人集装箱货船
说实话,我之前对海事碰撞责任的印象,还停留在老港片里,两艘货轮撞了,船东找律师扯航速、航道、信号灯的错,谁违章谁赔,明明白白。 这事不一样。
这艘无人船,船上连个活人都没有。全程是AI算法自动导航自动避障,后台远程只有一个值班人员,隔两小时看一次数据。碰撞发生的时候,信号刚好飘了两分钟,后台根本没反应过来。 渔轮船东喊冤:我走的是我跑了十年的航线,那无人船停的位置偏,灯光比普通船暗一半,我发现的时候已经刹不住了!它连个瞭望的人都没有,就算我鸣笛它能听见吗?凭啥让我担全责? 无人船运营公司也委屈:我们所有手续都是合法的,锚泊位置符合规定,灯光也是按要求开的,是渔轮凌晨超速,还没开AIS定位,我们的算法根本没识别到它!凭啥赖我们? 没人掌舵。撞了找谁?
传统海事碰撞责任规则建立的时候,谁能想到今天会有连船长都省了的船?对吧。

老规则套新事物,拧巴在哪?

海事船舶碰撞事故责任认定现场
海事船舶碰撞事故责任认定现场
现在我们说海事碰撞,核心还是过错责任原则——你有错,你担责。放到无人船这里,“过错”两个字一下子就拧巴了。 算法没识别出渔轮,是算法的错?那算法是谁写的?算法提供商要不要担责?运营公司明知道算法识别有误差,为啥还要放去试航?那远程值班的人两小时看一次数据,算不算失职? 要是信号中断是因为卫星服务商掉了链子,那卫星服务商算不算有错? 去年荷兰出过一起类似的案子,试验无人船撞了私人游艇,最后法院判运营公司担七成责任,理由是你搞新技术你就要承担更多风险。可放到我们这个案子里,一方是身家百万的科技公司,一方是一家老小靠船吃饭的渔民,真按这个逻辑判,渔民赔不起,不判科技公司赔,科技公司又喊冤。 不过话说回来,连路上的自动驾驶汽车责任都没扯清楚呢,何况飘在茫茫大海上的船?信号能飘,航线能偏,连人都不在船上,哪有那么现成的规则给你用? 连路上的事都没整明白,海上的新玩法就来了! 现在国内光做民用无人船的企业就有小一百家,拉货的、测绘的、养殖巡逻的,什么都有,再过三五年,珠三角长三角的近海,说不定跑的一半小船都是无人的。这事躲不掉的。

撞出来的新规则,得踩着普通人的需求走

撞出来的新规则,得踩着普通人的需求走
撞出来的新规则,得踩着普通人的需求走
我最近刷到不少法学圈的讨论,有人说要给无人船强制上责任险,不管谁的错,先赔了再说,风险让运营方和保险公司摊,毕竟你玩新技术,就得承担新技术的成本。这个说法其实挺实在的。 也有人说,必须要求所有无人船留24小时远程值守,出了事直接找运营方,省得扯来扯去找不到责任主体。 也有人说要把算法列为责任主体……扯淡呢,算法又没开户头,又没法出庭,最后责任还不是落到人头上? 我翻到这次舟山案子的调解记录,其实挺有意思的。最后海事这边劝了半个月,无人船公司出了七成的医药费和渔船损失,渔轮船东认了自己超速未开定位的错,各让一步,结了。 可调解是调解,抹稀泥是抹稀泥。下次再撞呢?下次撞的是客轮,死了人呢?总不能次次都靠各让一步吧。 法律从来不是写在纸上等新事物找上门的。你看当年汽车刚出来,撞了马车,法官也是按马车撞马车的规则判,判多了,才慢慢长出新的交通规则。现在无人船撞了渔轮,不就是这么回事? 每一次碰撞,其实都是撞开旧规则的口子,大家摸着石头把新规则填上。不用什么高大上的理论,就解决眼前这个人的医药费,眼前这个船东的吃饭钱,规则就长出来了。 老周上周给我发消息,说又有一艘新的无人船要进港试航了。他说现在他每次审批,都要额外多问三句话:应急值守留了几个人?灯光够不够?保险买了吗? 他说,多做点准备,总比撞了之后再扯海事碰撞责任强。 这话,比任何法学论文都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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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无人货船闯入近海:海事碰撞责任,这次撞到了法律空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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