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MCN破产重整,重整计划表决藏着新业态的新坑

上周和法院的老朋友喝咖啡。聊出个挺有意思的案子。

杭州一家做素人美妆达人孵化的MCN,欠了供应链两千多万货款,撑不住走了破产重整程序,最先跳出来掀桌子的,不是占了大半债权的供货商,是十几个粉丝还不到十万的小网红。她们手里的债权加起来不到两百万,愣是把已经拟好的重整计划给卡了快两个月。

分组划票,原来猫腻在这里

很多人不知道,重整计划表决不是所有人凑一起投票举手表决,是分组表决,不同性质的债权分在不同组,每个组单独投票,所有组都通过了,计划才算成。

这个案子里最有意思的冲突,就是这些小网红的债权到底该分到哪一组。MCN一开始想把她们塞去普通债权组——反正她们总额小,大供货商一投票,这个组分分钟就过了。结果小网红不答应。

她们和MCN签的是达人合作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但每个月要坐班播够一百二十个小时,还要接受MCN的考勤和内容考核,说白了就是变相反佣打工,她们说自己的劳务报酬就该算职工债权,优先受偿,不能和普通债主挤一起分残羹冷炙。

破产重整计划表决分组债权表
破产重整计划表决分组债权表

说实话,这个事真的戳中了现有规则的盲区。破产法的分组规则定了快二十年,那时候哪有这么多灵活用工、达人合作的新业态?劳动债权和普通债权的边界本来就越来越模糊,法院你说怎么判?说她们不是职工,那她们确实依附MCN获取流量、拿到收入,和正经员工差不了多少;说她们是职工,合同白纸黑字写的是合作关系。

最后法院调了快一个月,把她们的债权调整归入职工债权组表决。这一调整,整个格局就变了。十几个人占了职工债权组全部人数的八成,只要她们集体投反对票,这个组就通不过,整个重整计划直接作废,所有人都等着清算卖资产。

同一组里,票权居然能这么算

解决了分组的问题,又冒出来票权的问题。

按规则,同一表决组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同意的人数过半数,同意的债权额占总债权额三分之二以上,才算通过。这个案子的普通债权组里,大供货商一家就占了75%的债权额,本来只要人数够就能过,可十九个小供货商全投反对,加上十几个小网红,人数刚好不够。

你猜怎么着?大债主转头就把自己的两千多万债权拆成了三份,分别转让给自己的三家关联子公司,相当于原来一个投票权,变成了三个。就这么一拆,同意的人数直接超过了半数。

企业破产重整计划票权计算表
企业破产重整计划票权计算表

我听到这里都惊了!这不就是典型的恶意拆票凑数吗?不过话说回来,找了一圈法条,还真没找到禁止关联方分开持有债权、分开投票的规定。只要债权转让是真实的,你挑不出半分违法的地方,就是钻了规则的空子。

小债权人找律师提异议,法官也只能苦笑,现有规则没写死,总不能平白无故不认人家的债权吧?这么多年办破产案子,都是这么过来的,第一次碰到这种拆票凑人数的操作。

被遗忘的小额债权人,才是重整的新变量

被遗忘的小额债权人,才是重整的新变量
被遗忘的小额债权人,才是重整的新变量

原来大家聊重整,都觉得这是给大企业救盘,是大资本和大债主之间的游戏,小额债权人就是陪跑,说不上话。现在不一样了。

尤其是新业态里的破产,不管是MCN还是直播公会,还是共享经济平台,一堆小额债权人,每个人债权不多,但是人数多,刚好卡在”人数过半数”这个规则上,你得罪不起。你大债权额再多,人数不够,照样过不了。

这个案子最后怎么收场?重整方咬着牙把小网红和小债权人的清偿比例从20%提到了36%,换了过半的人同意,才勉强把计划推过去。要是不肯松口?清算的话,所有人只能拿不到10%,谁都讨不到好。

你看,现在的重整计划表决,哪里是书本上写的那套死板流程?就是一场活生生的博弈,旧规则装不下新玩法,到处都是可钻的空子,也到处都是弱势群体翻盘的机会。

那些原来从来不会出现在破产程序里的小角色,现在变成了能左右结果的关键票。法律原来的框架是死的,可过日子的人是活的,你撞一下我碰一下,原来的规则就长出了新的缝隙,慢慢也就磨出了新的样子。

那天我那法官朋友说,现在办破产案子,光懂破产法没用,得先搞懂这个行业是怎么赚钱的,搞不懂MCN的分账对赌,搞不懂达人的合作模式,你连分组都分不对。想想真的是这么回事。

我们总说法律要超前,要适应新经济,其实哪有那么多超前的设计?都是一个个案子攒出来的,每一张反对票,每一次博弈,都是在给新的规则铺路。重整计划的表决席上,从来都不只是钱的事,是无数普通人的利益,在推着法律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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