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绑架罪赎金变成比特币:数字时代的法律新考题

上个月跟做刑辩的发小撸串,他吐了一晚上苦水,说接了个这辈子都没见过的绑架案。 当事人是个做海外NFT生意的95后,叫阿凯,出去买冰美式的功夫,被三个戴头套的男人捂进了面包车。 开口不说别的,要的不是人民币存款,是五个比特币。

绑匪都用上加密地址了,老法条还接得住吗?

放在十年前,绑架罪赎金就是一捆扎好的现金,放在指定的垃圾桶后盖里,一手交钱一手放人,逻辑清晰得很。 现在呢?绑匪给阿凯家属甩了一串乱码一样的比特币地址,要求24小时内转币,转完查链上确认,少一个聪都不行。 发小说,接案的时候头都大了,第一个问题绕不开:虚拟币算不算绑架罪里的“财物”?
比特币加密钱包转账交易界面
比特币加密钱包转账交易界面
说实话,这个问题放现在都没个准话。 咱们国家不承认虚拟币是法定货币,禁止作为货币流通,但是有没有财产价值?那肯定有啊,一个比特币现在快三十万人民币,五个就是一百五十万,真金白银的价值,绑匪拿到手就能转手换成欧元美金,怎么就不算财物了? 可有人杠啊,说法律条文里的财物,指的是合法财产,虚拟币交易本身不受法律保护,那赎金是虚拟币,难道能按数额来量刑? 你说扯不扯? 要是不算财物,那绑匪绑了人要了五个比特币,最后定不成绑架罪?那不成笑话了。

拿到赎金就放人?数字赎金的坑,普通人连想都想不到

阿凯这个案子更绝的地方,你猜是什么? 家属东拼西凑,找币圈朋友借了五个比特币,按时按点转进了绑匪给的地址,结果呢?绑匪说没收到。 原来绑匪用了隐私地址加混币池,转进去的币一秒钟就被拆分转到了十几个地址,绑匪反过来一口咬死,说家属只转了三个,剩下两个没到账,还要再要两个才放人。 家属哭都哭不出来,链上交易记录明明白白,可你就是拿不出证据证明那五个币就是绑匪拿走了——人家早洗干净了。
区块链混币池交易流向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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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既遂的标准,放在虚拟赎金这里,也成了糊涂账。 传统的认定标准,控制人质就既遂,不管你拿没拿到赎金,这话没问题,可要是绑匪拿了赎金还继续勒索,那算不算新的犯罪? 更头疼的是追赃。 你被绑架要了一百万现金,警方抓了人还能冻账户追赃款,虚拟币呢? 转去混币池,再转到海外交易所,你连对方是谁都查不出来,上哪追去? 阿凯那个案子,最后绑匪是抓着了,可五个比特币只追回来不到半个,剩下的全打了水漂,阿凯还因为私下买卖虚拟币,被央行罚了一笔,你说冤不冤? 换谁谁不懊恼啊,我都被发小唠的睡不着觉。

法律的步子,得跟着普通人的日子走

法律的步子,得跟着普通人的日子走
法律的步子,得跟着普通人的日子走
不过话说回来,我也见过认虚拟币做赎金的判决。 去年深圳有个案子,绑匪控制了一个币圈散户,要了三百万价值的泰达币,法院最后直接认定,虚拟币具备财产属性,属于刑法上的财物,绑架罪成立,直接判了十年,一点没含糊。 这就对了嘛。 你不能说因为这东西新,咱们法律就装看不见,绑匪都学会用Web3工具作案了,你法官还停在现金赎金的老黄历里,那不是坑普通人吗? 说实话,我干法律观察快十年了,最烦那种坐在办公室喊着要立刻改法条的人。 哪有那么多新法条要立? 很多时候,就是把老条文放到新场景里,一个案子一个案子试出来的尺度。 绑架罪赎金从黄金到现金,从现金到银行卡转账,现在到虚拟币,本质就是跟着社会财富的形态变的,以前黄金是钱,后来纸钞是钱,现在一串加密代码也成了有价值的财产,那法律就得认。 阿凯现在怎么样了? 昨天刷朋友圈,他说现在出门只敢在市中心商圈的店喝咖啡,身边永远跟着两个朋友,硬件钱包再也不随身携带了。 你看,新的犯罪改了普通人的生活习惯,法律也得跟着这些新的生活,重新踩步子。 哪有什么完美的规则啊,不就是你走一步,我跟一步,大家一起在陌生的数字土地上,慢慢趟出一条路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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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当绑架罪赎金变成比特币:数字时代的法律新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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