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到底是什么,离普通人远吗
很多人一听到“合同订立”四个字,第一反应就是大公司的商务谈判,厚厚一沓文件,还要找律师盖章,跟我一个上班买菜的普通人没关系。
大错特错。
你早上去楼下买包子,付三块钱,摊主给你三个包子,这整个过程就完成了一次合同订立。你租房和房东口头说好押一付三住一年,你搬进去那天,合同就已经订立了。你刷网购点下提交订单付完款,那一瞬间,合同也订立完成了。
说白了,法律上的合同订立,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两个主体(不管是你个人还是公司),就某一件事儿谈拢了,你开条件,我同意条件,双方都认这个约定,这个过程和结果就是合同订立,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就受法律保护。

说清楚适用边界:只要你是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正常人,没有被欺诈胁迫,也不是约定什么违法的事儿,不管你是把约定说在口头上,写在微信聊天里,还是签在正式纸质文件上,都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订立,都得算数。
普通人踩最多的两个合同订立误区

我做了十年律师,见过最多的,就是两个错的离谱的误解,好多人吃亏都吃在这上面。
第一个误区:只有签字盖章的纸质合同,才叫完成合同订立。就像刚才那个卖耳机的卖家,很多人都持这个想法:我没签字,我就不算数,你告不到我。
真不对。法律从来没规定合同必须是纸质的。你微信上和对方谈好买二手电动车,对方收了你的定金,那就等于合同订立了,对方反悔不想卖,就得赔你,哪怕没签字。你和房东口头约定租房,你住进去交了房租,那就等于合同订立了,房东说赶你走就得按约定赔你违约金。真不是只有签了字的白纸黑字才算数。
第二个误区:我就是随口问问,怎么就算我同意订立合同了?这个刚好和第一个反过来,很多人搞不清“问价”和“拍板”的区别。
比如你在街上接到卖房传单,上面印着“两居室最低70万”,你不能转头就给开发商转70万,说合同已经订立了,要求开发商给你房——因为这个传单是喊你过来谈,不是说已经答应70万卖给你,法律上这叫要约邀请,不是要约。反过来,开发商销售明确跟你说“这套两居室我给你70万,你要不要买”,你说“我要,我明天签协议”,那这就已经构成合同订立了,开发商不能随便坐地涨价。
说白了,一个是喊人来谈,一个是谈好了拍板,差着十万八千里呢。
真遇到合同订立纠纷,按这三步来处理
说实话,真出了事儿别慌,很多人一听到打官司就怕,其实完全没必要,按步骤来,成本大多不高。
第一步,第一时间固定所有相关证据。微信聊天记录别删,别清内存,语音消息转成文字存好,当时的录音原件别改,转账截图、付款记录全部导出来存好,哪怕当时有第三人在场,也把联系方式留好。我见过太多人,一开始不当回事,删了聊天记录,最后明明有理,没证据也说不清楚。
第二步,优先找属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现在不管是社区还是乡镇,基本都有免费的人民调解,不管是买卖纠纷还是租赁纠纷,大多都能调,不用花钱,也不用走复杂的程序,大多十来天就能出结果,比打官司省心太多。
第三步,调解不成再走法律程序。如果金额不大,几万块以内的纠纷,法院走简易程序诉讼费很低,自己就能去法院立案填材料,不用非要请律师,不用太害怕打官司这个事儿。

说白了,合同订立不是什么高大上的法律名词,就是你我每天都在经历的日常,多懂一点,真出事儿就不会慌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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