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一定要懂的居住权:别让安身之所变成无家可归

张阿姨去年找我咨询的时候,头发整把整把掉。 一辈子攒了八十万,全款给儿子买了结婚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了儿子的名字,口头说好自己要一直住到百年之后。 哪想到儿子创业失败欠了外债,房子被法院查封拍卖,新买家收房的时候直接换了锁,要赶张阿姨走。 张阿姨哭着说,我把所有钱都拿出来了,我不走。可她拿不出任何能证明自己能一直住在这里的合法依据。 要是早两年知道给房子设个居住权,哪里会落到这个地步。

居住权到底是什么,和普通人有啥关系

说白了,居住权就是,你可以光明正大地住在一套所有权不属于你的房子里,而且这个权利是法律保护的。 不管房子的主人换成谁,哪怕被拍卖、被继承,只要你的居住权还在有效期,你就能一直住下去。 哦对了,居住权可以设到你去世那天,不像房屋租赁合同最多只能签20年,这个更稳。 很多人会问,那我租房子不也能住吗?不一样,租赁权是债权,居住权是物权,效力差远了。租房子房东说收走就收走,顶多赔你点违约金,居住权只要登记了,谁来都不好使。
民法典居住权设立登记流程图
民法典居住权设立登记流程图
说实话,好多人一开始以为居住权是给富人搞财产继承用的,和普通人没关系。 哪能啊?你看张阿姨这种情况,太普遍了。 现在很多老人给子女买房,自己出全款或者出首付,房子写子女名字,就怕以后子女不孝把自己赶出去,或者子女欠债房子被执行,自己没地方住。 设立个居住权,直接就解决了这个问题。 还有离婚的时候,一方条件不好没房子住,也可以约定给弱势一方设立居住权,住到再婚或者找到合适的房子为止,比在离婚协议里写一句“可以暂时居住”靠谱一万倍。 甚至买二手房的时候,你要是不查居住权,一不小心就买到一个设有终生居住权的房子,你花了几百万买了所有权,结果一辈子住不进去,找谁说理去?

关于居住权,普通人最容易踩两个坑

第一个坑:只要我住了很多年,就自动有居住权。 真不是。 民法典里写得明明白白,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你就是住了五十年,只要没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登记,法律就不承认你有居住权。 别说你只是口头约定,就算你白纸黑字签了居住权合同,没登记,也没用。 很多人就是吃了这个亏,觉得都是一家人,签什么合同办什么登记,最后出事了哭都来不及。 第二个坑:居住权可以继承可以转让。 也不对。 法律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不得继承。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原则上也不能出租,除非你设立居住权的时候,合同里明确写了可以出租。 也就是说,你爷爷给自己设立了居住权,你爷爷走了,你不能接着继承这个居住权住,这个权利随着权利人去世就消灭了。房子的所有权人可以直接收回房子。
二手房购买前查询居住权信息步骤图
二手房购买前查询居住权信息步骤图

真遇到居住权的问题,按这三步来

真遇到居住权的问题,按这三步来
真遇到居住权的问题,按这三步来
第一步,不管你是买二手房,还是接受赠与、继承房产,第一时间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拉一份完整的不动产登记簿,仔细查一下这套房子有没有设立居住权。别听对方口头说没有,一切以登记信息为准。这个花不了几个钱,甚至很多地方免费,别嫌麻烦。 第二步,如果你本身要设立居住权,比如老人给自己留居住保障,或者离婚约定给一方居住,签好书面的居住权协议之后,一定要和所有权人一起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登记手续。别觉得都是一家人就省这一步,这一步才是你权利的根本保障。 第三步,如果你的居住权已经合法登记,现在被别人侵犯了,比如被所有权人或者新买家赶出来了,可以先找社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本很低,处理也快。要是调解不成,再拿着你的居住权登记证明去法院起诉,主张你的合法权利。 说实话,居住权入民法典没几年,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个东西,更别说用它保护自己的权益了。多懂一点,就能少踩一点坑,毕竟对普通人来说,房子就是一辈子最大的资产,安身立命的地方,可不能马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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