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致害——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宠物致害的法律精准画像

宠物致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调整的范畴,保护的是不特定公众的人身权与财产权。和一般侵权的过错责任不同,宠物致害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对饲养人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说白了,只要你的宠物伤了人,你先得担责任,除非你能拿得出证据证明是对方故意找茬。

两种情景下的判决差异

我接触过两个同区域法院判决的案子,结果天差地别。

第一个案子,养柯基的当事人,出门一直牵1.2米的合规牵引绳,进小区步道的时候主动避让行人,结果一个七岁小孩突然从绿化带冲出来拽狗尾巴,被狗划伤手背。最后法院判饲养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个案子,养阿拉斯加的当事人,常年出门不牵绳,任由狗在小区花园乱跑,直接扑到了散步的孕妇,导致先兆流产。最后法院判十几万的医药费加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分没少。

说实话,两个案子的过错其实一眼就能看出来,唯一的关键区分变量就是是否尽到了合理的安全管理义务。别拿“我家狗从来不咬人”当挡箭牌,你不牵绳,本身就是错。

城市小区合规遛狗牵绳场景
城市小区合规遛狗牵绳场景

实证数据里的裁判倾向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发布的2020—2023年度侵权责任纠纷专题报告显示,全国各级法院审结的宠物致害案件中,有86.2%的案件判决饲养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其中,因未履行合理管理义务导致责任的案件占比高达91.7%。

只有不到8%的案件中,饲养人因举证证明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挑逗、偷投有毒食物等行为,最终被判不承担责任。

不过话说回来,烈性犬的情况更严格,哪怕你牵了绳,伤了人基本都是全责,因为养烈性犬本身就超出了合理养宠的范围。

宠物致害司法裁判统计报告内页
宠物致害司法裁判统计报告内页

养宠人实操风控建议

养宠人实操风控建议
养宠人实操风控建议

接到宠物后的10日内,携带房屋权属证明或租赁协议到属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养犬登记,将养犬登记证、狂犬疫苗接种证明拍照后,分别存入手机本地相册和个人百度云盘备份。

每次带宠物出入公共区域,全程握持长度不超过2米的合格尼龙牵引绳,遇老人、小孩、孕妇主动避让至1米以外,清理排泄物后将垃圾袋投入指定垃圾桶,把牵引绳购买发票和疫苗本统一放在书房固定文件袋留存。

如果发生宠物致害纠纷,第一时间用手机拍摄全景现场、宠物状态和对方伤情,把所有文字沟通记录截图打印,将纸质原件交由属地社区居委会专人保管,再协商具体赔偿方案。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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