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房子加一把"住"的保险:普通人必须懂的居住权常识

张阿姨找我来咨询的时候,手都在抖。 儿子前年置换了大户型,当初说好,她把老房子卖了凑首付,新房写儿子名字,但她能一直住到百年。结果去年儿子儿媳闹离婚,放话要把新房挂牌变现,她一个七十多的老太太,难不成要去睡大街? 说实话,我做了十年普法,这样的咨询,平均每个月都能接到一两件。很多人这辈子买一套房,倾其所有,最后却因为没弄清楚居住权,落得无房可住的下场。

说透居住权:你可以没所有权,照样能合法住一辈子

说透居住权:你可以没所有权,照样能合法住一辈子
说透居住权:你可以没所有权,照样能合法住一辈子
很多人一听“居住权”就觉得是高大上的法律名词,跟自己没关系。其实说白了,居住权就是给“住”这个行为上了一层法律保护。 你没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但是你通过合法程序设立了居住权,那你就可以光明正大地一直住在这,哪怕原房主把房子卖了、抵押了,哪怕房子被法院查封拍卖,新的房主也不能把你赶出去。 这是2021年《民法典》新增加的权利,专门用来解决这类老人住子女房、再婚老伴住婚前房、保姆照顾老人养老要住到老这类问题的。 不过话说回来,居住权不是随便就能设的。它只能设在已经完成产权登记的住宅房屋上,而且一般都是无偿的,期限可以自己定,可以是十年二十年,也可以直接设到居住权人去世为止。

两个最常见的误区,很多人到现在还在踩

第一个误区:只要我手里有合同/遗嘱写了能住,就有居住权。 不对。大错特错。法律明确说了,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你哪怕把“同意XX永久居住”写进遗嘱,写进合同,摁了手印公证了,只要没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居住权登记,那就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居住权。真到房主把房子卖了,你只能找原房主赔钱,没法跟新房主说你要住在这。 我去年接过一个案子,老人去世前留遗嘱说给照顾自己十年的保姆留了居住权,子女也都签字同意了,就是没去登记,结果子女把房子卖了,新业主要赶保姆走,保姆打官司也没留住,只能拿了点补偿搬走,太可惜了。 第二个误区: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就卖不掉了。 也不对。房子的所有权还是归原房主的,原房主当然可以卖可以继承可以抵押。只是房子卖给别人之后,你的居住权依然有效,新房主必须得等到居住权到期或者居住权人去世,才能收房自己住。
不动产登记中心居住权登记流程示意图
不动产登记中心居住权登记流程示意图

遇到居住权相关问题,普通人可以按这三步来

第一步,先查档留证据。不管你是要主张自己有居住权,还是要买二手房,第一步都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房屋登记簿。带好身份证,花个几十块的查询费,有没有设立居住权,什么时候设的,期限多久,一眼就能看清楚。别光听对方嘴上说,白纸黑字的登记才作数。 第二步,有纠纷先找基层调解。如果你的合法居住权被人侵害了,别上来就打官司,先找社区居委会或者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些机构都是免费调解的,大部分家庭内部的居住权纠纷,调解就能说清楚,成本比打官司低太多。调解不成再去法院起诉也不晚。 第三步,买二手房一定要提前查档。别光查有没有抵押有没有查封,一定要加上查居住权。很多卖房的人不会主动告诉你房子设了居住权,你交了定金付了首付,过完户才发现自己买了房没法住,哭都没地方哭。提前查一下,花不了半小时,能避免天大的麻烦。
二手房购房产权信息查询场景图
二手房购房产权信息查询场景图
房子对普通人来说,是一辈子的安身立命之所。很多时候,我们要的不是所有权,只是一个能安安稳稳住到老的地方,居住权就是给你这个保证的东西,别嫌麻烦,该登记就登记,该查询就查询。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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