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很多人刷微博刷短视频,见过不少网暴现场,也有不少人不小心踩过坑,觉得我就是随口说两句,怎么就成网暴了?

法律层面的精准界定

网络暴力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调整的范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明确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它侵害的法益大多是民事主体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益,少数情况下也会涉及财产权益。实践中天然存在权利义务的不对称:受害人想要维权,必须先拿到施暴者的真实身份信息,普通人没有权限向平台调取,只能走诉讼程序,维权成本远高于施暴者的违法成本。
民法典网络侵权责任条款原文截图
民法典网络侵权责任条款原文截图

合法言论与网络暴力的情景对比

我接触过两个脱敏后的同类纠纷,结果完全不同。一个是消费者网购护肤品,用了之后泛红过敏,如实晒出了过敏的实拍图,评价说不适合敏感肌,商家起诉消费者诽谤,法院最终驳回了商家的全部诉求。另一个同样是网购差评纠纷,商家气不过,找了十多个水军账号,连续一周在消费者的个人社交账号下留言骂街,还把消费者的收货地址、手机号挂到了闲置论坛,最后法院判商家和水军连带赔偿消费者八千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还要在公开渠道赔礼道歉。 说实话,同样因纠纷起冲突,结果天差地别,核心就是是否超出公众合理监督与言论自由的边界。基于客观事实的批评,哪怕言辞尖锐一点,依旧属于合法的言论范畴。但冲着毁掉对方正常生活去的人身攻击、隐私曝光,就是实打实的网络暴力,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暴力名誉侵权判决核心内容页
网络暴力名誉侵权判决核心内容页

公开裁判数据里的趋势观察

公开裁判数据里的趋势观察
公开裁判数据里的趋势观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公布的2020—2023年度网络侵权案件统计数据,公开可查的网络暴力相关案件中,超过63%的受害人是普通的上班族、学生、个体户,不是大家固有印象里的公众人物或者网红。 不少施暴者本身也是普通人,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觉得敲几个字又没成本,反正没人找得到我。数据里也能看到,只要施暴行为涉及泄露隐私、聚众人肉围攻,法院认定构成侵权的比例超过九成,不存在“法不责众”这回事。

普通人应对网络暴力的具体行动建议

普通人应对网络暴力的具体行动建议
普通人应对网络暴力的具体行动建议
你如果经常在网上公开发言,每次发布涉及他人评价的内容前,截图留存支撑你发言的原始事实材料,按时间命名后存到个人加密云盘,避免日后有理说不清楚。 如果网暴已经找上门,别忙着删帖也别对着骂,立刻通过当地公证处的官方线上存证小程序,对所有施暴内容、施暴账号信息做完整存证,获取电子存证证书后妥善留存,这份材料的证据效力远高于个人自行截图,能省很多事。 拿到法院认定构成网络暴力的生效判决后,把判决书隐去所有当事人隐私信息后发给涉事平台,要求平台对施暴账号做永久封禁处理,同时要求平台下架所有转发过施暴内容的链接,一步到位才能避免后续再被纠缠。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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