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0 12:46:01 分类:法理精研
说实话,我接触过太多民商事转刑事的当事人,大半都到开庭了还懵——我不就是帮个忙?怎么就进刑事诉讼了?
刑事诉讼的核心底色
刑事诉讼是规范国家追诉犯罪活动的程序法,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条,核心功能是“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它保护的不仅是社会公共秩序,更有被追诉人的合法权利。从一开始,双方的力量就不对等。一方是掌握公权力的公诉机关,一方是普通公民,信息、资源全不对称。很多人对刑事诉讼的恐惧,本质上是对这种不对等的恐惧。
我国刑事诉讼法法条原文书页
同样帮忙,结果天差地别
去年我接触过两个几乎一模一样的案子,都是帮朋友转钱。第一个人,朋友说自己的卡被冻了,货款进不来,想走他的卡转一下,他当场就问了,是什么货款?有没有买卖合同?朋友把合同拍给他,他存了下来,钱到账之后原数转过去,一分好处没拿。后来朋友的上游是诈骗,他也没被追诉,只是做了个笔录就出来了。这是合法行为,低风险。第二个人,朋友说给你两个点好处,帮我转几笔钱,他啥也没问,卡号发过去就转,前后赚了不到八千块。最后定了帮信罪,判了六个月缓刑一年,留下案底。这就是明确的违法高风险。
还有两个做加盟招商的老板,一个本本分分,把自己的经营数据、资质都如实写在招商材料里,就算有人不满意起诉,也只是民商事纠纷,永远到不了刑事诉讼阶段。另一个,印了假的盈利流水,说只要加盟一年赚百万,收了二十多个人加盟费之后就关门失联,最后以诈骗罪进去了。
这里的唯一关键区分变量,就是是否主动制造了法所禁止的确定性风险。你明知道钱来路不正还帮着转,你明知道信息是假的还拿去骗人,这就是主动踩线。你只是碍于情面帮忙,但尽到了基本的核实义务,就不会碰红线。真的太可惜了!好多案子都是这样,本来多问一句话就能避开的。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2023年公开的文书统计,涉普通人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诈骗罪案件中,有62%的被告人是出于侥幸或者情面,没有尽到基本的核实义务,才踏入刑事领域。
中国裁判文书网帮信罪案件检索结果页面
普通人要做的三件事
普通人要做的三件事
答应帮别人做任何涉及资金、资质的事之前,掏出手机给对方发文字或者录个音,问清楚这件事的具体内容,有没有合法依据,把聊天记录和录音备份到你自己的私人云盘里。别嫌麻烦,这一步就能挡掉八成风险。
对接每一笔款项、签每一份文件的时候,逐字看清楚内容,核对每一笔资金的对应项目,所有纸质材料都复印一份,放进家里带锁的抽屉里。别签空白文件,别帮别人代签你不知道内容的东西。
发现这件事不对劲,比如说对方透漏钱来路有点问题,或者已经有警察找你问话了,第一时间带好你留存的所有材料,去属地派出所登记情况,拿到书面回执收好。别抱着“我不说就没人知道”的心态捂盖子,越捂越说不清楚。
绝大多数普通人涉及的刑事诉讼案件,都不是主动想去犯罪,而是大意之间踩过了边界。很多人觉得刑事诉讼离自己很远,其实就在你一句“没事我帮你”的随口答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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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刑事诉讼漫谈——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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