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口杂货店的民事诉讼:一张三块五收据背后的烟火官司

上周蹲巷口老陈的茶摊喝菊花茶,风卷着梧桐叶刮过来,吹得茶碗晃了晃。进来一个穿蓝布围裙的阿婆,攥着个洗得发白的塑料袋,指节都捏得发白。

开口第一句,就是要找懂法律的问问。她要打官司。

灯泡炸了,半间厨房黑了

阿婆叫张桂英,今年六十七,儿子在深圳打工,半年才回来一次。三个月前厨房的吸顶灯坏了,她下楼去巷口老王的便民杂货店买灯泡,三块五毛钱,拿了货自己拧上去。

当天晚上做好饭关灯,灯泡“砰”的一声炸了。

碎玻璃崩出来,划在了阿婆左眼角,缝了两针,换药加打针,前前后后花了两千二百多。阿婆裹着纱布找老王,老王跷着二郎腿看店,说我这灯泡都是批发市场批的,要找你找厂家去,我一个卖货的担不起这个责。

找社区调解,老王咬死了一句话:你说灯泡是我这买的,你拿发票来啊。一张手写收据算什么东西。

阿婆掏出来那张纸,就攥在塑料袋里。

老居民区巷口杂货店木质旧招牌
老居民区巷口杂货店木质旧招牌

那是一张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纸,边缘毛糙,上面歪歪扭扭写着“节能灯泡 3.5元 4.12”,盖了个老王自己刻的橡皮章,糊了一半,还是能认出“便民”两个字。边角沾着半块干硬的油条油印,是阿婆天天揣在兜里蹭的。

大伙都劝阿婆算了。两千多块,打官司折腾不说,还费钱,赢了说不定还不够给律师费的。阿婆摸了摸眼角的疤,没说话,眼泪砸在那张油纸上,洇开一小片。

她就是气不过。老王当时说她讹钱,说一把年纪了出来骗几十块钱花,这话太伤人。

三块五的收据,算不算民事诉讼的有效证据

说实话,我当时看完那张收据,也没说肯定赢。但我告诉阿婆,民事诉讼从来不是只认正规发票,也不是只给有钱人开大门。你能把事儿串起来,这张皱纸就是有用的证据。

阿婆说,炸灯泡那天,对门李婶刚好来借酱油,进门就撞见了,碎玻璃撒了一地,李婶还帮她收拾的。后来阿婆把碎灯泡用塑料袋包起来,一直放在杂物间,没扔。社区调解那天,工作人员做了登记,老王当时也没说没卖过灯泡给阿婆,只是说肯定是阿婆自己接电线接错了,赖不上他。

这些加起来,够了。

阿婆咬咬牙,交了五十块钱的诉讼费,立了案。

基层法院社区巡回民事诉讼开庭现场
基层法院社区巡回民事诉讼开庭现场

很多人觉得,打民事官司就得准备一堆厚厚的材料,找大律师说一大堆听不懂的法学术语。其实真不是。阿婆就带了三样东西:那张三块五的收据,一包碎灯泡,还有李婶。

老王开庭前还跟街坊说,阿婆这官司百分百输,一张破纸也能当证据?他没想到,法官问到他头上:你销售的这个批次的灯泡,能不能拿出厂家的合格证明?能不能拿出进货凭证?

老王一下子就懵了。他开杂货店十几年,都是去批发市场散批,这种几块钱的小东西,谁会留进货凭证和合格证明啊。

开庭结束,老王拎了一筐橘子

开庭结束,老王拎了一筐橘子
开庭结束,老王拎了一筐橘子

案子走的调解,其实道理很清楚。产品责任纠纷里,销售者要保证自己卖的产品合格,拿不出合格证明,就要承担责任。何况阿婆的证据串起来,已经能证明炸了的灯泡就是老王卖的。

最后老王赔了阿婆一千八百块,当庭给阿婆道了歉。说自己当时也是急了,不该说阿婆讹钱,是自己不小心进了三无假货,以后再也不敢了。

阿婆接过钱,也没多说什么,接受了道歉。开庭结束的时候,老王拎了一筐自己家种的橘子,给在场的人分,给法官也递了一个。说自己就是赌一口气,没想到真的是自己错了。

阿婆也接了橘子,剥了一瓣吃,甜。

你看,好多人一提起民事诉讼,就想到大公司,大标的,电视里那种唇枪舌剑的名律师。其实哪有那么多惊天动地的大案子。

大多数民事诉讼,走的都是寻常百姓家的屋檐。是阿婆眼角的一道疤,是老王卖了十几年杂货的脸面,是三块五毛钱一笔小买卖里的一口气。是你觉得委屈了,哪怕只有一张沾着油条油的收据,法律也愿意坐下来,听听你说的理。

老陈那天收茶摊的时候说,这才叫打官司嘛,不是争你死我活,就是争个心里舒服。

对啊。哪有那么多高大上的道理。法律本来就是给柴米油盐撑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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