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原则浅析——以物业服务为切入视角

绿色原则的法律定位

绿色原则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的民事活动基本原则,见法典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它保护的不是哪一个具体个人的私有财产,而是覆盖全民、跨代际的公共生态利益。和普通的私权保护原则不一样,绿色原则下义务属性远强于权利属性——任何民事主体都不能以“合同没写”“我没侵害别人”为借口,免除自己的绿色义务。 说实话,很多物业从业者都没把这个原则当回事,觉得就是写出来喊口号的。
民法典绿色原则法条原文标注图
民法典绿色原则法条原文标注图

同场景不同判决的核心差异

我接触过两个几乎同场景的案子,判决结果天差地别。第一个,2022年珠三角某小区,业主装修,直接把建筑垃圾倾倒在小区公共绿化空地上,物业起诉要求业主清运并赔偿绿化损失。法院最终支持了物业全部诉求。第二个,2021年长三角某小区,不少业主私自在公共绿化地带开荒种菜,物业起诉要求恢复原状,法院驳回了物业的诉求。 你猜差异在哪?是否实际履行了绿色管理的告知与督促义务。第一个案子里,物业早在业主收房时就给了纸质的装修管理须知,明确写了乱倒垃圾违反绿色原则的后果,装修期间也两次上门提醒,证据齐全。第二个案子里,物业从小区交付后就没管过公共绿化,既没贴过禁止侵占绿化的公告,也没对最早开荒种菜的业主做过劝阻,等于自己先放弃了绿色管理的义务,自然没法要求业主担责。 其实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比如公共水资源浪费,物业尽到检修义务的,业主欠费不占理;物业常年不修漏水管的,业主拒交物业费就能得到法院支持。
2020-2023绿色原则司法适用数据柱状图
2020-2023绿色原则司法适用数据柱状图
2020—2023年度,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公开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各级法院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直接援引绿色原则裁判的案件超1.27万件,其中物业服务领域占比18%,是绿色原则适用的第三高发领域。数据里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点,就是从2020年民法典施行之后,法院引用绿色原则的比例逐年上涨,每年涨幅都超过20%,这个原则早就不是空条文了,已经变成了裁判的具体依据。

物业服务领域的三阶风控建议

物业服务领域的三阶风控建议
物业服务领域的三阶风控建议
收房签约前,物业方要把涉及绿色管理的所有要求,比如建筑垃圾堆放规则、公共能耗管控要求、公共绿化保护条款,单独整理成一页附件附在物业服务合同后,要求每一位收房业主手写签名确认已知晓,纸质附件存入业主档案留存至少5年。 履行过程中,秩序队员每月巡逻公共区域时,对发现的水管跑冒滴漏、违规侵占绿化等问题,当场拍摄带拍摄时间水印的现场照片,整理后按月存入小区管理档案,电子档同步上传企业云端服务器留存。 纠纷萌芽时,接到投诉或发现违规行为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违规方发送加盖物业公司公章的书面整改通知,当面递送要求对方签字签收,如果对方拒收,要把整改通知张贴在违规行为现场,拍整张场景照片留证。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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