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刚接了一个咨询。女生刚离婚搬了新家,前夫天天蹲在小区楼下堵她下班,还天天发微信骂,说“你不让我见孩子,我就毁了你”。报警两次,警察也就是教育两句,放出来转头又来。她睡不好吃不好,班都没法上,问我有没有什么能一劳永逸挡着他的办法。
我问她,你知道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吗?她愣了半天,说那不是给犯人用的东西吗?跟我有什么关系?
说实话,大部分普通人都对这个东西没概念,觉得它离自己很远。其实真不是。它就是给咱们普通人准备的,遇到人身威胁时候的一道防火墙。
什么是人身保护令申请?它到底管什么用?
我们今天说的人身保护令申请,特指民事领域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别跟刑事程序里那个搞混了。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如果你正在被人伤害,或者能明确感觉到对方马上就要伤害你,你可以找法院开一张具有法律效力的“禁止令”,要求对方不能打你骂你、不能靠近你家和单位、不能给你打电话发消息,甚至不能接触你的家人孩子。
最有用的一点是什么?对方要是敢违反这个保护令,那就是直接跟法院对着干,轻则罚款拘留,重则直接追究刑事责任。比单纯报警的约束力强太多了。
那它的适用边界到底在哪?很多人以为只有婚姻里的家暴才能申请。其实不对。法律规定,只要是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就可以申请。这里的家庭暴力不光是夫妻之间,还包括同居情侣、前夫前妻、甚至一起生活的公婆子女,只要是亲属或者亲密关系里的人身侵害,都符合申请条件。现在实践中,不少长期被前男友骚扰、被前亲家纠缠的案子,也都申请成功了。

关于人身保护令申请,最常见的两个误区
第一个误区:必须被打成伤才能申请。
这真的是错得离谱。很多人忍气吞声,等着被打伤了才想起找法院,白白吃了好多亏。法律明确说了,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面临现实的人身危险,哪怕对方还没动手打你,只是天天堵门、发威胁短信、上门砸东西,就可以申请。我之前办过一个案子,男方只是天天跟着女方,在女方楼下烧纸,根本没动手,法院不到两天就出了保护令,之后男方再也没敢出现。
第二个误区:必须要起诉离婚才能顺便申请,不能单独申请。
很多人说我不想离婚,就是想让对方别打我别骚扰我,那是不是就不能申请?当然不是。法律从来没说人身保护令要绑定离婚诉讼,你完全可以单独申请,哪怕你还跟对方在一个屋檐下住,只要你能证明你有危险,法院就会受理。

普通人申请人身保护令,三个低成本操作步骤

第一步,先攒齐证据,别等要用的时候找不到。不管是报警记录、对方的威胁短信聊天记录、被砸坏东西的照片、你受伤的照片,甚至邻居愿意给你写证言,都整理好存好,千万别删。很多人就是嫌麻烦删了聊天记录,最后因为证据不够立不了案,太可惜。
第二步,找对地方交申请。你可以向自己的住所地法院、对方的住所地法院,或者伤害发生地的法院提交申请,哪方便去哪。申请费一般都很低,不少地区直接免收费,如果你经济困难,可以找当地妇联或者法律援助中心帮忙,不用花律师费也能办。申请材料也很简单,一张申请书,加上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证据,就够了。
第三步,拿到保护令之后,别就自己压箱底。把复印件送到你居住地的派出所和居委会一份,提前打个招呼,真的出了什么事,对方找上门,他们能第一时间帮你。如果对方真的敢违反保护令,别犹豫,直接报警,法院会快速处理他。
说实话,遇到这种事,很多人第一反应都是忍,觉得家丑不可外扬,或者报警都没用法院也不会管。但你要知道,你的人身安全,才是最重要的。该用法律武器的时候,别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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