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基于近年裁判文书的实证观察

很多人觉得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就是个口号,只有出了大事才轮得到法律管?不对,从最近几年的判决来看,这已经是悬在网络平台头上的一把明确的标尺了。

法律概念的精准边界

法律概念的精准边界
法律概念的精准边界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专门调整范畴,该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它保护的核心法益,既是未成年人个体的人身、财产权益,也是整个社会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共秩序。

和一般民商事关系不同,这里的权利义务天然不对称:网络服务提供者背负的法定义务远重于普通用户,法律本身就向认知能力不足的未成年人做了倾斜保护,没什么公平对等的讨价还价空间。

同案不同判的核心逻辑

我接触过两个案情高度相似的案子,都是12岁未成年人偷拿家长手机给游戏充值,总金额都在两万块左右,判决结果天差地别。第一个案子里,游戏平台注册环节强制要求刷脸核验,后台明确记录注册时的身份信息是成年人,平台接到家长投诉后第一时间完成了核查和退款流程,最终法院判决平台不承担责任。第二个案子里,小游戏平台只需要手机号就能注册,从来没有做过年龄核验,首页还轮播推给新用户”首充10元得限定皮肤””连充五天领稀有道具”的活动,根本没有针对未成年人的消费限制,最终法院判决平台退还80%的充值金额,还支持了家长主张的利息损失。

说实话,很多人想不通为什么结果差这么多,核心其实就一个区分标准:是否针对未成年人履行主动身份核验义务。做了,平台就算尽到了法定义务,哪怕未成年人绕过去,责任也不在平台;没做,不管未成年人用什么方式绕开,平台都要承担对应责任。

未成年人网络身份核验流程示意图
未成年人网络身份核验流程示意图

从裁判数据看立法导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发布的2021—2024年度《涉网络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司法观察报告》统计,这四年间收录的127份生效民事判决中,未履行主动身份核验义务的平台,败诉率达到了72%;而已经按要求完成核验义务的平台,败诉率仅为11%。

这个数据很能说明问题了。立法不是要故意刁难网络平台,是要把保护的门槛前置,从源头减少未成年人接触不良内容、非理性消费的可能。

2021-2024涉未成年人网络案件判决结果柱状图
2021-2024涉未成年人网络案件判决结果柱状图

给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几个具体的操作建议,不是空喊口号。

针对拟上线的涉及未成年人可能消费的网络服务,上线前7个工作日,完成全注册流程身份核验模块的功能测试,测试全程录屏,视频文件存储在公司本地硬盘,保存期限不短于服务停止运营后3年。

日常运营阶段,每个月10号前导出上月全平台新注册用户、疑似未成年用户消费数据清单,加盖运营部门公章后存入公司档案库,对单笔消费超过50元、单日累计消费超过200元的疑似账号,自动触发人脸识别二次验证,验证记录云端留痕。

接到监护人提出的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账号使用投诉后,24小时内完成订单溯源和身份核验,把整个核验过程和处理结果导出为PDF文件归档,同时将结果书面告知投诉人。

不过话说回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不是只靠平台,家长也要尽到监护责任,法律不会为家长的疏忽兜底,但也不会放过平台该尽的义务。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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