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的法律精准画像
网络谣言引发的侵权纠纷,主要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调整。《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还可能触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甚至触犯刑法。
这类行为保护的法益,既包括自然人名誉权,也包括法人的商誉、财产权益,还有网络公共秩序。很多普通网友没概念,觉得我就是说句话,能有什么责任。实际上,网络空间的传播放大效应,决定了网民的注意义务比线下聊天更高,粉丝越多、影响力越大,注意义务也越高。这就是信息传播者和被侵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对称性。

合法与违法的情景对比
见过两个案情非常接近的案子,都是网民在本地生活社群点评餐饮商家。
第一个,消费者确实喝奶茶喝出了塑料片,当天挂了急诊,发群的时候配了塑料片的照片、挂号单,说”这家店卫生有问题,大家避雷”。商家起诉侵权,法院最终认定属于合理消费评论,不构成侵权。
第二个,当事人根本没去过这家店,找了一张网上的过期食品旧图,编了”这家奶茶用过期奶,老板得肝炎”,转了五个五百人的本地群。最后法院判侵权成立,要赔商家八千元商誉损失,还要公开登报道歉。
两者看起来都是网上发言,核心差异只有一点:是否基于可验证的客观事实发表内容。一句没有任何依据的造谣,转发量上去,就是实打实的侵权。

裁判数据实证观察

2022—2024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公开发布的网络侵权司法报告显示,收录的1124份网络谣言侵权生效判决中,78%的被告是普通网民,并非付费黑公关。其中超过六成的败诉案例,被告仅仅是随手转发了未经核实的内容,连自己都不知道内容是假的。
不过话说回来,法院不会因为你”不知情”就免掉你的责任。你扩散了谣言,就要为自己的不谨慎买单。
大多数案件里,只要转发者没有尽到基本的核实义务,哪怕你没有获利,也会被判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实操风控建议

准备发布或者转发涉及他人的负面信息前,把你拿到的所有凭证(照片、聊天记录、单据等)导出保存到本地手机相册,同时同步备份到个人云盘,标注清楚保存日期,没有拿到任何可验证凭证绝不发布。
发布内容之后,如果收到他人对内容真实性的公开质疑,3个工作日内把你留存的凭证截图放到原发文的评论区置顶,不要直接删帖装消失。
如果已经收到权利人的删帖通知或者律师函,24小时内先对原发文内容做完整截图存证,再按照通知要求删除内容,不要直接删完不留任何原始记录。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